進口食品“三宗罪”有哪些具體表現?
進口食品三宗罪的具體表現包括:隱匿身份信息、使用假冒原料、添加違禁成分。 1.隱匿身份信息 記者調查發
進口食品“三宗罪”的具體表現包括:隱匿身份信息、使用假冒原料、添加違禁成分。
1.隱匿身份信息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進口食品超市,尤其是進口食品銷售網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裝上只有外文,根本沒有中文標志,僅憑外觀完全無法辨別真假。然而,不少消費者卻認為,沒有中文標志才充分說明是真正的進口食品。
提醒 重慶市消委會投訴部主任喻軍:所有進口食品都必須具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才能夠進行合法銷售,證書上注明了該進口食品的詳細信息,并蓋有出入境口岸檢驗檢疫部門的公章。進口食品包裝上必須印有或貼有符合國家標準的中文標志,在標明產品基本信息的同時,還標明了該食品的國內銷售商或代理商名稱、聯系電話、詳細地址等。如果達不到這些條件,說明這些產品不是通過正規途徑進入市場的。
2.使用假冒原料
今年端午節期間,重慶消費者高先生在重慶多個大型超市為孩子購買了進口“杏仁糖”。打開食用時才發現,商品配料表上明明寫的是“杏仁”,產品中卻是扁桃仁。實際上,無論是成本還是營養價值,二者都有巨大差距。
提醒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要仔細辨別名稱與產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可憑購物憑證向工商部門或消協投訴進行維權。
3.添加違禁成分
記者調查發現,進口食品添加違規成分的情況并不少見。近日,國內多地市場銷售的一款進口的綜合營養片就因違規添加砒啶甲酸鉻而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