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因此食品安全法將保障舌尖上的安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因此食品安全法將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提交二審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一大亮點就是加重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現行法律以及在去年6月份提交一審的草案稿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僅限于經濟處罰,但二審稿在提高經濟處罰力度基礎上,增加了相關責任人人身罰的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向會議口頭匯報修改情況時表示,要加重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同時,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嚴重違法行為責任人增加拘留處罰,嚴重違法被拘留的行為還包括:生產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經營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的,還包括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等。此外,使用過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姒健敏長期關注食品安全問題,早在2007年7月,姒健敏率九三學社浙江省委課題組,對浙江、上海、江蘇、江西、貴州、山東、廣東和四川等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深入調研,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浙江省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研究》提交浙江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2012年至2014年,他作為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率領省人大執法檢查組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問題一直有所關注。分組審議時,姒健敏建議清楚界定食品安全概念;明確食品分類標準;將流動餐飲小作坊、網絡銷售食品、農家樂等食品安全問題納入相關條款。
謝小軍指出,由于食品安全標準是監管和審核的最重要的依據之一,在實際監管中究竟以什么樣的標準應當明確,并以操作,應該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最有發言權。他認為標準的制定需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數據和風險評估的結果作為科學依據,由使用標準的部門牽頭制定標準,這樣的標準才能與監管實踐緊密結合。
劉政奎說:“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是當前食品安全的重災區,數量多、問題多、危害大、查處難。對這樣的問題,食品安全法不應推給地方立法監管,建議明確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
王明雯建議,進一步完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制度。如何才能實現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王明雯提出,借鑒發達國家批次管理是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批次管理的具體要求可以在實施辦法中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向會議口頭匯報修改情況時表示,要加重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同時,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等嚴重違法行為責任人增加拘留處罰,嚴重違法被拘留的行為還包括:生產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經營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的,還包括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等。此外,使用過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姒健敏長期關注食品安全問題,早在2007年7月,姒健敏率九三學社浙江省委課題組,對浙江、上海、江蘇、江西、貴州、山東、廣東和四川等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深入調研,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浙江省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研究》提交浙江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2012年至2014年,他作為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率領省人大執法檢查組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問題一直有所關注。分組審議時,姒健敏建議清楚界定食品安全概念;明確食品分類標準;將流動餐飲小作坊、網絡銷售食品、農家樂等食品安全問題納入相關條款。
謝小軍指出,由于食品安全標準是監管和審核的最重要的依據之一,在實際監管中究竟以什么樣的標準應當明確,并以操作,應該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最有發言權。他認為標準的制定需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數據和風險評估的結果作為科學依據,由使用標準的部門牽頭制定標準,這樣的標準才能與監管實踐緊密結合。
劉政奎說:“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是當前食品安全的重災區,數量多、問題多、危害大、查處難。對這樣的問題,食品安全法不應推給地方立法監管,建議明確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
王明雯建議,進一步完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制度。如何才能實現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王明雯提出,借鑒發達國家批次管理是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批次管理的具體要求可以在實施辦法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