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食品企業不按規定自查自檢都將受到嚴懲
8月22日召開的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公開評價現場會上,青島市正式啟動食品生產企業公開評價工作。今后,食品企
8月22日召開的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公開評價現場會上,青島市正式啟動食品生產企業公開評價工作。今后,食品企業不按規定自查自檢都將受到嚴懲。此舉為食品企業加上一道“緊箍咒”,為“舌尖青島”再上一道保險。
據了解,不少食品企業忽視“自我體檢”。今年4月我市出臺的《食品安全自查辦法(試行)》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范,定期對食品生產活動開展全面自查,對排查的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但從目前的實施情況看,大多數企業自查情況不理想,企業不會查、不想查、不愿查的現象比較突出,具體表現在企業沒有建立自查機構,自查過程流于形式,對存在問題熟視無睹,對存在的問題查不出來,自查結果不真實。有的企業尚未開展過自查,企業的主體責任很難落實。
根據公開評價工作要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監督員全程參與,“組團”給企業的自檢結果進行“體檢”,通過公開檢查,幫助企業查找存在的問題,指導整改,消除隱患。全市范圍內的食品生產企業均要建立自查班子,食品安全總監牽頭,涉及每個生產環節的質量管理人員都參與。自查應覆蓋生產過程每個環節,企業要如實填寫自查報告,企業法人代表要對自查報告全面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