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策法規 > 食品法規 > 食品法規 《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 未知 2013-12-30 15:10 食品法規 《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 《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上一篇《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 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 上一篇歐盟(EC)第2065/2003號《煙熏調味品法規》來自英國食品標準局(FSA)消息,有關控制煙熏調味品(smoke flavouring)使用的立法已公布,并將從2014年 相關文章 緊急通知部署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工作 推進《吉林省食品安全條例》立法進程 12月1日《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施行 上海:食品從業人員,共4類12種“食品從業證” 《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月啟動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 商丘食藥監局開展2017年秋季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青島:食品企業不按規定自查自檢都將受到嚴懲 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可作量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