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卡斯特集團變身卡思黛樂 深受門第澄清之苦
身為歐洲第一大葡萄酒生產商、在華耕耘15年之久的法國CASTEL集團一直深受有關知識產權官司的困擾:12年前,憑借和中國國產葡萄酒老大張裕的聯姻,CASTEL集團成功敲開了中國葡萄酒市場的大門。但由于忽視了對中文商標的注冊,市場上滿天飛的各種“卡斯特”葡萄酒和公司也讓CASTEL集團深受門第澄清之苦。
在剛結束的全國春季糖酒會上,CASTEL集團公開宣布,“卡思黛樂”中文商標已獲注冊,將作為該企業中文品牌名稱單獨使用或和CASTEL字母商標合法共同使用,CASTEL的中文背標生產商名稱也將由法國卡斯特兄弟簡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法國卡思黛樂兄弟簡化股份公司,以徹底終結各種和“卡斯特”有關的頭疼官司。
此前,先是CASTEL集團狀告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侵權。2008年11月,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注冊成立,其董事長李道之擁有“卡斯特”商標。同年,CASTEL集團狀告李道之和國家工商局商評委,以李連續三年未使用該商標為由,要求予以撤銷。但經多方審理,法方敗訴。
然后,上海卡斯特酒業對CASTEL集團發起侵權訴訟。據剛升任CASTEL集團中國區總裁的殷凱稱,去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駁回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的所有訴訟請求,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認為CASTEL集團對企業名稱的使用完全合理合法。
圍繞“卡斯特”的官司依然在進行中。“卡斯特”注冊商標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后,CASTEL集團對此提出異議,并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目前已立案。
紛繁蕪雜的官司背后,是進口葡萄酒在中國市場的持續增長。2012年,我國進口葡萄酒貿易總量中,法國葡萄酒穩占半壁江山。2007年,CASTEL集團在華銷售僅為260萬瓶,2008年實現翻倍,達540萬瓶,2011年其進口量達到最高峰,在華銷售高達3000萬瓶。去年,盡管因進口葡萄酒增速下滑略有回落,CASTEL集團在華也實現了2500萬瓶的亮麗銷售。
同樣,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也分享著法國葡萄酒帶來的市場增長。其和法國GCF集團結成了戰略伙伴,在華銷售“卡斯特”牌干紅葡萄酒。
隨著以“卡思黛樂”為主的中文識別體系在中國市場啟動, CASTEL集團在中國市場的分支機構升為其亞洲太平洋地區營運中心,CASTEL集團上海代表處變更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除經營中國業務外,涵蓋香港、臺灣、東南亞和澳大利亞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