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知名葡萄酒企侵犯中國商標知識產權被判賠償 2012-04-11
法國知名葡萄酒企侵犯中國商標知識產權被判賠償 2012-04-11 據新華社電,中國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近日作
法國知名葡萄酒企侵犯中國商標知識產權被判賠償 2012-04-11
據新華社電,中國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法國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中國經銷商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標,并賠償上海班提酒業公司3373萬元人民幣(約合530萬美元)。至此,這起歷時六年,中國葡萄酒行業針對外國企業侵權的知識產權官司,以中國“卡斯特”商標持有人一審獲勝。
法庭查明,上海班提酒業旗下的卡斯特酒業公司是“卡斯特”商標合法授權銷售和使用的機構。該公司從1998年開始使用“卡斯特”的名稱并于2000年獲得商標注冊核準,而成立于05年的法國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從06年開始才向中國大量銷售“卡斯特”商標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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