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年份”葡萄酒
為什么酒的包裝上寫了酒的“年份”就屬于欺詐消費者呢?孫先生告訴記者,10多年來,他一直在消費“年份”葡萄酒,每次購買時,促銷員都向他推銷“年份”酒,他以前也認為“年份”酒雖貴點,但肯定要比不是“年份”的葡萄酒好,因此每次他都只購買“年份”葡萄酒。
他表示,到目前為止,生產商都沒有拿出所生產的葡萄酒就是屬于1999年的法律依據,所以自己感覺很可能被騙,“說不定那酒不是1999年產的呢?如何證明?就算是,有沒有達到國家所規定的葡萄汁含量標準呢?”
起訴的事實與理由
孫先生稱,原葡萄酒標準為1994年發布的推薦性葡萄酒國家標準(以下簡稱“舊國標”)。與舊國標相比,新國標中規定的葡萄酒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更加嚴謹。對于業界普遍關注的年份葡萄酒、品種葡萄酒和產地葡萄酒,新國標給出了定義,且“術語和定義”屬強制性條款。如葡萄酒的年份必須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且葡萄酒中的葡萄汁含量必須超過80%,甜葡萄酒必須是含糖大于45克/升的葡萄酒等。另一方面,新國標中產品分類和檢驗原則更加科學。
孫先生表示,少數企業在所謂“年份”酒的價格和宣傳上存在誤導消費者現象。國家有關標準規定,葡萄酒在外標識上所標注的年份應當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酒的年份只能說明它的原料來源于哪一年的葡萄,既不能作為評定葡萄酒質量好壞的依據,也不能完全作為葡萄酒定價高低的依據。但市場上有少數企業在酒的外包裝上印有“三年”、“五年”等字樣混淆“年份”酒概念。而目前市場仍標有“年份”的葡萄酒很可能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所以,他將這兩家商場告上了法庭。
多數人對“年份”缺乏了解
隨后,記者在幾家大型的商場酒類區貨架上看到,“XXXX年”、“X年窖藏”、“X星級”等字樣已經成為葡萄酒宣傳上的幾大噱頭。一家葡萄酒廠的促銷員告訴記者,當下,葡萄酒無論品牌還是品種都十分豐富,廠家為了讓自己的產品脫穎而出,紛紛在宣傳上下足了工夫。他還說,“年份”酒不但暢銷,還比一般葡萄酒貴了近一倍左右。
記者采訪了一名正要購買葡萄酒的市民王先生。他說:“我感覺就是年頭長點的葡萄酒質量可能好些。應該是年份越長越好,但其實這個我也搞不太懂。”隨后,記者又采訪了多位市民,大部分人都對“年份”葡萄酒沒有太多了解,只是潛意識里覺得“年份”葡萄酒就是好些。
□專家說法
“年份”酒并非越久越好
記者就“年份”葡萄酒的問題采訪了相關專家,據專家介紹,葡萄酒質量好壞和生產的年份早晚并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是和葡萄原料的好壞有關。并不是葡萄酒年份越久越好,葡萄酒的生產更多地依賴于當年葡萄的質量。只有用當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為原料,生產出來的葡萄酒才能標注為當年的年份葡萄酒,而且,由于不同年份的葡萄質量良莠不齊,所以不同年份的酒在質量上也可謂千差萬別。專家因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應對該年份的葡萄情況進行了解,而不應盲目追求高價。
部分“年份”酒未達標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邱寶昌表示,對于葡萄酒包裝上標注的年份字樣,國家早在2006年就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并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已經明確地規定了企業要標注年份,必須標注葡萄采摘的年份,企業用這些年份的葡萄來釀的紅酒,葡萄汁含量必須不低于80%,才能夠標注年份酒,否則就是欺詐。但目前市面上標有年份的葡萄酒,很多并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葡萄汁含量不低于80%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