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裕年內動工建設西部三大酒莊
然而,鮮為人知的是,張裕目前盈利較好的兩大合資酒莊,正掀起波瀾——法國卡斯特集團授權陳光,全權處理其在合資酒莊中的股權事宜。
陳光,是張裕和卡斯特合作的牽線人。9年前,張裕和歐洲第二大葡萄酒生產企業法國卡斯特集團聯姻,成立合資酒莊。陳光本人也在卡斯特集團為與張裕合資,成立的公司VASF中持有股份。
“20多年的合作都傷心了,卡斯特集團和張裕都達到了目的,我要單飛了。”9月下旬,陳光說。
除了分家難題,由于“卡斯特”中文商標持有者李道之的維權官司下月開庭,張裕和卡斯特聯姻后生產的張裕·卡斯特酒莊酒,也面臨諸多尷尬。
陳光何許人?
現年64歲的陳光是瑞士籍華人,在越南創業后80年代回國,曾任卡斯特集團亞洲區總裁,是張裕和卡斯特早期合作的牽線人。2001年,張裕參股卡斯特在廊坊的紅城堡酒莊,持股49%,酒莊改名為廊坊卡斯特-張裕酒莊,卡斯特參股煙臺張裕酒莊,持股30%,酒莊改名為煙臺張裕-卡斯特酒莊。陳光至今仍是兩酒莊董事。
“從2001年和張裕聯姻到2012年,我和卡斯特集團每年只按總投入的10%拿承包費,即每年3萬美金。而這么多年來,張裕靠這兩大酒莊創造的凈利潤就達5.3億元人民幣,合作10年,我和卡斯特集團的承包費折合人民幣也就2000多萬元人民幣。”陳光說,在合作當初,卡斯特集團方面就有人員不滿意,感覺利益分配不平等。
按照陳光的說法,卡斯特集團在和張裕合資兩大酒莊前,陳光和卡斯特集團共同成立了VASF公司,陳光和卡斯特集團持股三七開。VASF公司再和張裕合資,其中廊坊卡斯特-張裕酒莊注冊資本300萬美元,煙臺張裕-卡斯特酒莊注冊資本500萬美元。
照此計算,陳光個人投資10年的回報約為600多萬元人民幣。
覺得分成太少,陳光決定退出在VASF公司中的股權。記者在卡斯特集團授權書上看到,法國卡斯特集團也將其在以上兩大酒莊中的股權全權授權陳光處理。
“結婚”近十年,且張裕和卡斯特集團雙方當年有手簽協議為證,陳光為何此時來鬧分家?
2000年7月,卡斯特和陳光共同投資,成立了紅城堡酒莊,卡斯特持股70%。后在時任卡斯特亞洲區總裁陳光的聯系下,卡斯特和張裕聯姻。隨后,卡斯特集團另覓新代理商,到2008 年,卡斯特集團自己在上海設立代表處。這一在華路徑的變化,把當初在中國艱難開拓市場的卡斯特集團送上了歐洲葡萄酒企業老大的交椅。張裕也借助這次聯姻,完成了產品結構從低端到高端的轉身。
自然,身份特殊的陳光,在兩大巨頭各自走上不同的發展路徑后,地位也日漸淪落。
由于后來卡斯特集團在選擇代理商方面授權不清,差點演繹為陳光和其的一場官司。陳光坦言:“后來雙方和解了,法方也賠償了一些損失給我。”
而張裕方面,也借助和卡斯特的合作,酒莊酒業績一路攀升,據年報披露,2009年,廊坊酒莊和煙臺酒莊分別實現凈利潤618萬元和6349萬元。以酒莊酒為代表的高端酒,成為了張裕利潤的主要來源。
酒水專家、北京精銳縱橫營銷顧問有限公司趙義祥曾表示,早年隨著葡萄酒進口關稅的降低,歐洲葡萄酒過剩的現狀迫使國外葡萄酒企業想把原裝洋酒直接打入中國市場。但外資品牌占領中國市場最大的阻力就是品牌熟悉度不夠。很顯然,卡斯特還不適合直接操作市場,為時尚早。但如此大的一個跨國葡萄酒集團將中國的業務一直交給一個人來操作,抵御和監控各種風險是一個問題,后來法國人也意識到了。
就陳光提出擬撤出其在VASF公司股份,并希望張裕并購卡斯特集團在酒莊持有的股權一事,張裕方面回復稱,公司要收購合資公司中國外公司持有的股權,尚無先例。
卡斯特集團上海代表處法律部對此并無回應。
卡斯特商標糾紛
11月,葡萄酒代理商李道之狀告卡斯特集團商標侵權的官司將開庭,索賠金額高達1.8億元,可謂葡萄酒行業天價索賠。
李道之,上海卡斯特酒業董事長, 其和法國GCF釀酒集團合作,銷售“卡斯特”干紅葡萄酒。
“‘卡斯特’商標歸李道之所有,這是法院早就判定的,但卡斯特集團一直不罷休。”上海卡斯特酒業總經理潘汝顯說。
“卡斯特”商標源于溫州五金交電化工集團酒類分公司的申請,2000年被核準注冊,指定用于第33類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2002年,該商標經核準轉讓給李道之。
由此引發的官司曠日持久。
2008年,卡斯特集團以三年未使用該商標,應予撤銷為由,狀告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和李道之,后經北京市高院終審,卡斯特集團告敗。
法方并不甘心,又以惡意搶注為由,要求國家商評委撤銷該商標。今年5月4日,國家商評委駁回卡斯特集團的要求。
不服裁定的卡斯特集團繼續上告。今年6月,卡斯特集團再次向北京市中院遞交訴狀,但至今尚未開庭。
而卡斯特商標所有人李道之則向斯特集團索賠1.8億元!
“早在2003年,我們在中國市場發現了侵權的‘卡斯特’產品,并于2005年開始維權。我們要繼續追究責任。”上海卡斯特酒業品牌總監周宇說。
“卡斯特”商標爭奪的背后,是利潤豐厚的中國市場。中投顧問產業研究中心陳晨說,葡萄酒高達60%的利潤率和超過20%的行業增長率,讓人心動。
卡斯特商標索賠案的判決與否,對張裕·卡斯特酒莊酒,無疑也有影響。
“早在2005年,我曾和李道之協商過該商標轉讓事宜,但未引起法方和張裕的重視,才造成這一后果。”急于分家的陳光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