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險并不是萬能的
食品安全責任險只能有限地化解和分散食品安全風險,它并不是萬能的。不可能從根本上避免食品安全問題的發
食品安全責任險只能有限地化解和分散食品安全風險,它并不是萬能的。不可能從根本上避免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艾洵飛說,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也是有限的,對于企業故意違法所產生的責任,以及企業依法承擔的行政和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專家指出,企業作為生產經營主體,應依法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參保并不是企業逃避主體責任的借口,更不是食品安全的“免罪金牌”。生產企業要以參保責任保險為契機,提升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要切實履行食品監管職能,不能“以保險代替監管”。
專家指出,食品行業中,中小企業占大多數,當前食品安全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要像交強險一樣,強制推行食品安全責任險。即便現階段立法全面強制參保并不現實,也要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分級推廣。一方面,可以通過稅收手段激勵企業參保;另一方面,要加強對食品的分類。生食與熟食,面粉類食品與肉類食品發生安全事件的概率是有差別的,在保費收取上也可以作出相應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