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出臺《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試行)辦法》
【中國糖酒網嬰幼兒食品新聞資訊】獲得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違法案件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中國糖酒網嬰幼兒食品新聞資訊】獲得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違法案件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事先未被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掌握;舉報的情況經查證屬實;舉報違法案件貨物價值在三千元以上或社會危害性和影響重大、情節特別惡劣的。
舉報從事以下危害食品安全活動的,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銷售未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的動物及產品;銷售病死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銷售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銷售超過保質期以及摻假摻雜的食品;銷售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使用過期、發霉、變質的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制售無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的預包裝食品,或在食品包裝上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的;生產、銷售仿冒知名品牌的食品;生產、銷售、使用廢棄食用油加工的食品。
對舉報人的獎勵按以下程序辦理:案件承辦單位應在立案調查屬實,且進入行政處罰程序15個工作日內,填寫《菏澤市食品安全獎勵審批表》等材料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申請獎勵;在收到案件承辦單位獎勵申請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認定;舉報獎金由案件承辦單位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并負責核實后發放給舉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