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試行奶粉藥店專柜銷售
黑龍江省試行奶粉藥店專柜銷售,并出臺相關政策,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要求我省全面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區銷售制度,試行藥店專柜銷售;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要立即停止經營并登記造冊,依法及時采取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等處置措施,嚴禁問題產品再次流入市場。
意見指出,要對有效期屆滿的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資質進行重新審核,建立檔案,重點監管。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堅決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和不合格的生鮮乳收購站和生鮮乳運輸車輛。各地要加大對生鮮乳質量安全指標的抽檢密度,增加抽檢頻次,抽檢范圍覆蓋所有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檢測指標覆蓋農業部例行監測計劃中涉及的全部生鮮乳違禁添加物。
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嚴格審查,對奶源質量無保障和生產技術、設備設施、檢驗檢測條件落后的企業實行停產整頓,經整頓仍不達標的,依法予以淘汰。積極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電子信息化管理,運用物聯網技術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系統,逐步實現消費者可查詢、企業內部可溯源、產品流向可追查。
全面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區銷售制度,試行藥店專柜銷售。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廣告宣傳監管。加大對商場、超市、母嬰用品專營店、網絡銷售、批發市場、農村市場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對距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及時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處理措施,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產品要立即停止經營并登記造冊,依法及時采取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等處置措施。
加強報檢審核,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一律不得進口,報檢日期距保質期截止日不足3個月的不得進口。加強口岸查驗,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強制性要求,在入境前必須已灌裝在最小的銷售包裝中,中文標簽必須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
監督進口商提供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嚴格檢查進口和銷售記錄,進口商要如實記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標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