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糧食經濟安全需要法治
確保糧食經濟安全需要法治,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湖南要牢記使命、擔起責任,必須讓糧食安全打上法治的“烙印”,用法治這個“神器”管住糧食安全這個天大的事。糧食安全是最大的安全,因為它直接關系發展、關系民生、關系穩定、關系國家戰略。糧食不出問題則已,出問題則不可想象誰能養活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中國人。正因為如此,習總書記反復強調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要讓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
湖南是糧食生產大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上肩負著重大使命。多年來,湖南不僅以占全國3%的耕地養活占全國6%的人口,而且以水稻產量第一大省等,為全國的糧食安全默默作出著巨大貢獻,但是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湖南要牢記使命、擔起責任,必須讓糧食安全打上法治的“烙印”,用法治這個“神器”管住糧食安全這個天大的事。
讓糧食安全打上法治的“烙印”,關鍵在于落實前不久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務院文件的出臺,標志著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不再是口頭上的強調,已經成為重視追責背景下的真正責任,標志著我國已經正式步入糧食安全責任中央和地方共擔的時代。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就是要以戰略的眼光看待糧食、以產業的模式發展糧食、以市場的辦法經營糧食、以法治的思維管好糧食。
“烙印”,需“打”在耕地紅線上,確保糧食數量安全。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確保現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土壤質量不下降,切實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堅決守住全省6225萬畝面積的耕地紅線,確保糧食總產穩定在600億斤左右。
“烙印”,需“打”在市場監管上,確保糧食質量安全。嚴格實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和完善區域糧食經營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