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攸關中國糧食安全的兩對基本關系
從中長期來看,保障糧食安全仍然面臨著許多挑戰: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人口呈剛性增長,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水資源短缺的矛盾長期存在;全球氣候變化異常,自然災害頻繁,我國農業基礎設施薄弱與糧食綜合能力提高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我國糧食生產主要是小規模、分散化的經營模式,糧食生產比較效益低,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的利益博弈長期存在;我國糧食單產增產的空間十分有限,通過選育超高產品種,大量施用化肥、農藥,片面追求產量,勢必造成農業面源污染和生態環境的破壞,提高糧食單產與保護環境生態的矛盾始終存在;糧食能源化、糧食金融化、糧食政治化的國際因素,以及我國人口眾多、糧食需求總量大的國情因素,決定了糧食的國際貿易途徑解決不了我國的糧食安全問題。影響我國糧食安全的因素很多,既有長期性的土地和水資源短缺因素,也有短期性的經營和災害因素;既有國內的生產和流通因素,也有國際的政治和貿易因素,因此,確保我國糧食安全的任務十分艱巨。在涉及糧食安全的眾多紛繁復雜的關系中,有兩對基本關系,即城鎮化發展與耕地保護、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必須妥善處理。
正確處理好城鎮化發展與耕地保護的關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對耕地的需求
城鎮化、工業化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過程,也是我國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小康的必經之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穩步推進了市場化改革,經濟保持年均近10%的高速增長,城鎮化率由1979年的18.96%上升到2010年的49.68%,提高了30.72%。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也帶來了耕地數量的持續遞減。1979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3476萬公頃,到2008年末減少到12171.59萬公頃,年均減少40多萬公頃耕地。耕地流失的原因主要在四個方面: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建設占用耕地和災毀耕地,其中建設占用耕地過多是首要因素。而造成耕地資源大量流失的最本質的深層次原因在于農業比較效益低下。
一定的耕地資源保有量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人多地少的國情決定了我國必須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1986年我國首次提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將耕地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并明確提出“實現占用耕地補償制度”。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這些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我國的耕地保護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幾年土地違規開發現象得到了遏制,土地減少趨勢有所減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