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涼茶標準保障食品安全
近期因王老吉事件引發爭議的廣東涼茶,終于有了相對應的參考標準。適用于涼茶、菊花茶、冬瓜茶等植物飲料
近期因王老吉事件引發爭議的廣東涼茶,終于有了相對應的參考標準。適用于涼茶、菊花茶、冬瓜茶等植物飲料的《植物飲料衛生要求》(下稱《要求》)從本月起實施,其中規定,植物飲料不得使用或添加非食品用原料。
據介紹,植物飲料包括食用菌飲料、藻類飲料、可可飲料、谷物飲料和其他植物飲料等5類,其中包含涼茶、菊花茶、冬瓜茶等。該《要求》屬于廣州地方技術的規范,但其對全行業有指導作用。此外,該規范雖是作為廣州亞運食品安全系列技術規范之一而出臺的,但并不隨亞運會結束而廢止,亞運會結束后仍舊有效。
《要求》規定了植物飲料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于以植物或植物抽提物(水果、蔬菜、茶、咖啡除外)為原料,經加工、調配的非發酵植物飲料。
但記者注意到,對于近期由于王老吉事件引起關注的涼茶添加劑"夏枯草",在本次發布的標準中并未作細致說明,而是統一地規定植物飲料的所有原輔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不得使用或添加非食品用原料。因而有涼茶企業已經棄用"夏枯草"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