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號為何要引入非家族經理?
和同時期的商幫不同,山西票號采取了所有權和管理權徹底分離的模式。1823年,山西第一家票號日升昌正式成
和同時期的商幫不同,山西票號采取了所有權和管理權徹底分離的模式。1823年,山西第一家票號日升昌正式成立,其時,就已經開始聘用非家族經理負責經營管理。
票號引入非家族經理,是否和票號的經營規模有關?根據《山西票號史料》統計,有明確記載的19家山西票號,在成立之初的平均股本僅有10.226萬兩銀子,和同期的股份有限公司相比相差甚遠。而且,當時中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并沒有普遍地引入非家族經理。由此可見,山西票號聘請非家族經理的原因并不在于經營規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讓財東選擇非家族經理經營票號?經過分析,我們認為,地區擴張戰略是票號引入非家族經理的需求動因。
山西票號實行的是“總號—分號”制度,在清末,山西票號在國內的95個城市設立了457家分號,甚至在日本東京、朝鮮仁川、南洋新加坡、俄羅斯的莫斯科等地也設立了分號。其中,日升昌、蔚泰厚、蔚豐厚、協同慶、新泰厚、蔚盛長這6家票號,在全國平均設立了13家分號(見表2)。分號距總號路途遙遠,加上交通不便,財東家族可謂鞭長莫及。此外,票號所經營的金融業務也比較復雜,經營者不但要通曉各種業務,還必須具備全面的管理才能和膽識。財東家族內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人選。因此,票號只能聘請有經營才能,又能被財東所信任的人員,來擔任各地、各字號的管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