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營銷傳播的盛行
整合營銷傳播的盛行,使得廣告公司易幟成為了營銷服務公司,這對廣告公司的生存或許是幸事,可是對廣告學來說,是一種內涵的豐富還是一種本體的喪失?這就需要對“廣告”進行再認識——
我國臺灣的著名廣告學學者樊志育在考察了諸多廣告定義之后,將“廣告”定義為:“廣告者,系訊息中所明示的廣告主,將商品、勞務或特定觀念,為了使其對廣告主采取有利的行為,所做的非個人的有費的傳播。”⑦他之所述是甚有道理的,因為廣告并非全部是旨在促銷的商業廣告,各類推廣“特定觀念”的廣告同樣存在,而廣告主也未必一定是商業企業。據美國有關組織統計,美國政府是全美排名第40位的廣告主,而諸多社會福利機構、社會團體作為廣告主所刊播的公益廣告,同樣也不是為了促進銷售。顯然,整合營銷傳播不能包容廣告,廣告也不必因整合營銷傳播的興盛而自我取消。而且,就是在研究IMC的營銷學家視野中,廣告的獨立性也是很清晰的:“廣告是指特定資助人支付,用于組織、產品、服務或觀念的非人員溝通形式。”⑧這就很清楚了,廣告即使在IMC之中,它僅圈定了“非人員溝通”為自己的本業。堅持這一點,廣告學也就不必擔心在洶涌澎湃的IMC流潮中,喪失自己的本體。
但是,整合營銷傳播中“從消費者需求出發”與“多種傳播渠道整合”的要點,卻啟發著廣告界進行相應的革命。那么,廣告革命的突破口何在呢?
精細化組合,廣告戰略的必然選擇
廣告作為一種經營活動,其戰略思想是其立身的關鍵。對廣告主來說,廣告戰略是營銷戰備的核心部分,又是管理經營戰略的組成部分;對廣告公司來說,廣告戰略則是向廣告主提供廣告服務的核心內容,廣告制作則只是廣告戰略思想的物化。雖然廣告戰略可包容的范圍較寬,但關鍵的內容只有兩個,即:廣告創意與廣告媒體。對此,菲利普·科特勒說得尤為明白:“廣告戰略包括兩個主要因素:創設廣告信息和選擇廣告媒體。”⑨那么,我們就應該從這兩個關鍵因素來探討小眾傳播時代的廣告革命,以及如何與整合營銷傳播對應。
美國的廣告學者杰克·Z·西瑟斯等人認為:“在整合營銷傳播形勢下,媒介計劃人員更加緊密地工作在一起。整合傳播策略要求對不同的溝通渠道運用不同的創意。”⑩如此,我們則先來探討小眾傳播時代的“溝通渠道運用”或“廣告媒體選擇”。其實,IMC的應運而生,也正是由于傳播背景發生變化使之然。 如,喬治·E·貝爾齊等人就對IMC誕生的背景概括出了如下特征:
1.營銷的投入由媒體轉向其他形式的促銷;
2.媒體市場的細分化降低了對大眾媒體的重視,而集中于小眾媒體;
3.市場力量由廠商向零售商轉移,尤以連鎖店為舉足輕重;
4.獨立于大眾媒體之外的數據基礎營銷迅速發展;
5.媒體購買產生直購與低價化的變化。⑾
受上述因素的制約,廣告大眾媒體細分成小眾媒體,便自然地呼應了小眾傳播時代。其網絡上的新聞組、BBS、E-mail,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POP、DM、車體、戶外、產品包裝捆綁(如“可口可樂”與“方正”、“樂百氏”與“新浪”)等小眾傳播媒體,越來越成為廣告發布的寵兒。而最能代表大眾傳播的媒體——電視,在以多頻道迎合小眾接受胃口的形勢下,其新穎的廣告形式也正在不斷誕生;美國傳播學家托馬斯·鮑德溫等人就曾對若干電視廣告新形式作了如下介紹:
信息提供(informationoffer)——雖然是電視插播廣告,卻可鼓勵收視者利用家中的終端機鍵入要求,以獲得更多的信息,猶如將信息“邀請”進入家中;
直接回應電視(directresponsetelevision)——廣告與節目同長,產品可通過電話訂購或直接通過遙控器按鍵購買;
信息廣告(infomercial)——廣告具有交互性設計,觀眾可自由進入,且可配合個人需求;
節目長度廣告(program-lengthommercials)——廣告與娛樂節目以及直銷手法糅為一體;
咨詢積費廣告(perinquiryadvertising)——媒體郵售的不再是廣告時段,而是按用戶進行咨詢的次數與時間,向廣告主計次收取費用;……
大眾媒體的分化,并誕生如此多樣的廣告新形式,再加上諸多傳播的、現代的小眾傳播媒體,使得廣告戰略中的媒體選擇只有走上精細化組合的道路。誠如杰克·Z·西瑟斯等人所言:“媒體必須經過精心挑選才能到達產品的最佳目標受眾群。媒介企劃者們對傳統的媒介不滿是因為它們是大眾傳播媒介,而且在文化變遷的年代,這種大眾傳播媒介正在被細分。因此,與過去相比,我們必須更加精確地定義市場。”在這么短短的一段話中,數度提到“精心”、“細分”、“精確”,無疑是清晰地表達了對媒介選擇精細化組合的重視程度。
廣告媒體選擇的精細化組合,使得符合不同細分的小眾傳播媒體特征的廣告信息創設,也必須在精細化基礎上得到組合。這正驗證了著名傳播學家麥克魯漢的名言:“媒介即訊息。”由于廣告信息創設本身的豐繁復雜,那么精細化組合的要求則更增加了其復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