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啟動在即 太陽能要搭頭班車
身披新能源、綠色產業等諸多漂亮外衣的太陽能熱水器企業,自中國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后,便受到了資本市場的高度關注。日前,一些機構推出了《創業板150候選企業》名單,并稱相當部分企業已進入上市準備期。
記者注意到,清華陽光、日利達、輝煌等太陽能企業赫然在列,成為首批欲登陸深圳創業板的企業。而此前呼聲較高的皇明、桑樂、華揚、太陽雨等企業卻沒有列入。眼下,太陽能熱水器企業急于上市嗎?這些企業上市已經步入什么狀態?上市又能為相關企業帶來哪些幫助?記者展開了調查。
企業不缺錢?
揚州日利達太陽能董事長王惠余告訴記者,企業沒有上市計劃和打算,也根本沒有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他對于一些機構將其列入創業板上市候選企業也很意外。
“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有銀行、風投和證券機構打電話給我,我自己都不清楚。”王惠余向記者抱怨,并告訴記者,中短期內日利達無上市計劃。不過,對于上市給企業帶來的影響,王惠余坦言,企業并不缺錢,不需要通過上市融資。但上市對于企業的品牌和行業地位提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特別是可以提升社會對這一行業的關注。
王惠余還指出,現階段“家電下鄉”政策已經拉開了對太陽能行業的洗牌與重組。這一輪下鄉的90多家企業都面臨著從“游擊隊”到“正規軍”的改造。
隨后,記者又致電江蘇輝煌太陽能公司營銷管理部長查國偉,他告訴記者,從未聽過上市一事。如果公司有這種計劃和目標,他也應該知道。不過到現在,公司內部都沒有類似的消息。他會向總經理金揚林了解后告知記者。截止記者發稿前,并未收到查國偉的回復。
此前,清華陽光太陽能公司總裁吳振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清華陽光已具備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公司將適時選擇在創業板或主板上市。吳振一還透露,清華陽光進一步發展的資本方式有很多,除了股市資本,還有戰略資本、自籌資本。
江蘇華揚太陽能總經理助理于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公司此前就成立過上市領導小組,并與券商和機構有過接觸,還對公司內部管理和運營機制按照上市公司規則進行整改。但具體何時上市還沒有明確。于波坦言,企業不能為了上市而上市,應該清楚地明白上市后走向,特別是融資后企業能干什么,又能獲得怎么樣的發展平臺。這些問題一定要弄清楚。
而浙江美大太陽能副總張江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太陽能企業都不缺錢,沒有融資需求,上市干什么?但張江平對于上市后給企業帶來的行業地位提升等作用表示認可。他透露,目前美大現階段重點在農村,正在加大對鄉鎮經銷商的培訓和改造。
常州太陽寶公司總經理田增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公司并無上市計劃,對于此事公司董事長殷建平在考慮。就上市一事,記者還采訪了江蘇太陽雨能源集團董事長徐新建,截止發稿前,徐新建并未就此事回復。不過,此前徐曾向記者透露,早在多年前就有海外投資機構聯系過他,但公司目前不會考慮引進風投或上市,先將企業做大。
資本不看好?
日前,山東桑樂向媒體透露,英國渣打銀行已與公司簽署協議,雙方將在資本層面展開戰略合作。而在今年初,同處山東的太陽能企業皇明也曾獲得了美國高盛投資銀行和鼎暉國際1億美元的風投。多年前,力諾集團通過借殼“雙虎涂料”成功上市,成為國內首個太陽能熱利用概念股,后改名力瑞太陽。不過,由于力瑞太陽的主營業務還在太陽能玻璃管的制造與銷售,并非太陽能整機產品上。
記者獲悉,近年來一些太陽能熱水器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崛起,受到了眾多投資機構的關注。不過,在一些投資機構對太陽能行業進行走訪后發現,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發展前景較好,但產品技術含量低、行業進入門檻低,商業模式不具備獨創性,很容易被大面積復制。
不過,目前已成行業領頭羊的桑樂、太陽雨等企業,由于已初具規模化擴張的優勢,而且擁有較高的經營利潤,仍受到了投行的青睞。此外,一些企業還在積極進行產品線的擴張和升級,從熱水器逐步開始向熱發電、集熱供暖設備、綠色建筑部件集成等領域擴張。
不過,與光伏產業相比,太陽能光熱企業受資本的關注度明顯較弱。行業觀察家冷躍進表示,在資本市場上,太陽能光熱企業是“起了大早、趕了晚集”。光伏產品發展不過短短幾年便成為資本市場的寵兒,關鍵就是其科技含量高。同時,與光熱企業生產的產品多是節能應用型相比,光伏產品則屬于節能開發型,兩者的應用層次和受眾相差較大。
冷躍進指出,資本市場對于太陽能光熱企業還是缺乏了解,這個行業不只造熱水器,這個行業也并非只是皇明一家,近年來一些企業的發展勢頭非常迅猛,并在企業內部構建了相關完善的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產業制造水平也在不斷提升。
【新聞鏈接】創業板的四道門檻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設置四道門檻。第一、企業兩年凈利潤不少于1000萬元;第二、企業總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第三、企業的主營業務突出;第四、公司治理嚴格。
據了解,創業板上市公司需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三成。
同時,對發行人也提出,要具備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以期控制市場風險。而對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方面,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且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不允許盲目拓展多元化經營。
此外,在公司治理方面,則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將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最近兩年內其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均無重大變化,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影響獨立的關聯交易,且最近3年內不存在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