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特惠 買面包送飲料
本報訊(記者 朱雪芬)刷卡消費和現金消費為何被區別對待?14日,市民陳小姐向12345熱線反映,自己在一家
本報訊(記者 朱雪芬)“刷卡消費和現金消費為何被區別對待?”14日,市民陳小姐向12345熱線反映,自己在一家面包店消費,刷該店的儲值卡結賬,卻被告知刷卡消費不能參加店里的優惠活動。
前幾天,陳小姐在金門路上的好利來門店辦了一張儲值卡,充1000元送200元。辦完卡后,在店里買了20元的面包。當時,店里正在搞優惠活動,買滿20元加1元可以送價值10元的冰淇淋或飲料。結賬后,店員送了陳小姐一個冰淇淋蛋筒。
隔天,陳小姐在道前街的好利來門店消費,買了價值29元的面包。正巧,面包店的優惠活動還沒有結束,于是她另加一元,要求贈送一杯飲料。沒想到,該門店店員卻表示,根據規定,只有現金消費的顧客才能參加這項優惠活動。陳女士覺得納悶,“儲值卡里的錢也是我用現金充進去的,為什么被區別對待?”為此,她打電話聯系了總店,在總店的協調下,門店同意她加1元多得一杯飲料。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好利來鳳凰街店,在店里并沒有找到該優惠活動的海報。店員解釋說,優惠活動已經結束了,不過在活動期間,無論顧客是刷卡消費還是現金消費,都可以參加,并不存在區別。記者又聯系了道前街門店。店員表示,刷卡消費和現金消費都可以參加優惠活動,可能是有的店員不清楚相關規定,所以才會出現陳女士遇到的情況。隨后,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先后聯系了臨頓路門店和湖東門店。其中,臨頓路門店的店員說,只能是現金消費的顧客才能參加該優惠活動。湖東門店的店員則表示,現金消費和刷儲值卡消費沒區別,都可以參加活動,只是一開始確實只能讓現金消費的顧客參加活動,后來又更改了這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