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僅是金利斌的悲劇
金利斌自焚后,他留下了兩頁遺書,他在上面寫道:由于融資巨大,不堪重負。福禾豆業是悲哀,我要將自己活
金利斌自焚后,他留下了兩頁遺書,他在上面寫道:由于融資巨大,不堪重負。福禾豆業是悲哀,我要將自己活活燒死。
也有從其他渠道不斷透露出的遺書內容,金利斌對他的企業,特別是對福禾豆業充滿了眷戀,希望政府能為這個企業“買單”還債,并將其做成“伊利”一樣的品牌企業。
一個企業家自焚在自己精心建造的企業里,這是為什么?人們從單純關注事件本身發展到開始思考造成此事件的成因上。
幾乎所有的關注到最后都會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體制。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早先為非法集資)而出事的民營企業家不在少數,民企從銀行融資的重重艱難,迫使他們為了發展不惜鋌而走險地去高息舉貸,飲鴆止渴。
僅從金利斌一案也不難看出,包頭市公安局5月13日公布的數據顯示,惠龍公司共借貸14.6億元,其中向金融機構貸款僅為1.1億元,其余13.5億元均為個人或職工所借。包頭市司法部門認為,惠龍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多數人吸收存款,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該公司將吸收的款項大部分用于本公司運營及返息,本案屬單位犯罪。
有關人士指出,金利斌的悲劇不僅是一個人的悲劇,還是制度的悲劇。如果不關注民企的融資困境,不健全法律法規,更多“金利斌”還可能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