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斌:禍起巨額高利借款
包頭市公安機關調查惠龍公司財務賬目顯示,惠龍公司向社會1098人集資12.397億元,向單位職工498人集資1.109億元,向金融機構貸款1.1億元,總計14.606億元。
包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莫日根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說,他負責金利斌公司所有集資的登記工作,金利斌4月13日自焚,公安部門4月15日開始立案接受集資人報案,當時最多一天有幾百人報案,幾天后就有幾千人登記。后來我們采取了嚴格的報案登記手續,報案人必須拿自己的身份證,同時出示與惠龍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確認后才能登記。
但是,此舉使前來登記報案的人數和集資款數額大減。5月13日,包頭市公安局提供的資料數據顯示,報案人1539人,初步統計涉案金額6.18億元。莫日根對此解釋為,也有一些人選擇了到法院起訴走民事訴訟的路。《法人》記者通過其他渠道了解到,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確立了“特事特辦”的原則,依法快速辦理立案手續,果斷采取保全措施,防止涉訴財產的轉移。目前,包頭市中級法院和開發區法院共受理相關案件48件,涉及金額近5.2億元。其中300萬元以下的案件在開發區法院立案審理,涉及案件18件。
莫日根透露,報案人大都為個體戶、工人和農民,集資額少則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利息最高的為5分利,人數最多的是3分利,也有2分利的。一般情況是10萬元以下為2分利,10萬元以上為3分利。
《法人》記者在坊間還了解到另外的說法,由于超高利息的誘惑和金利斌頭上的眾多光環,許多人都想方設法地給惠龍公司送集資款而獲利,但有門檻,必須最低50萬元才收,錢少的還要托關系才能送進去。沒有報案的人中有不少人是干部,只是害怕報案帶出其他事情來才不敢露頭出聲,甘愿吃啞巴虧。上述說法至今沒有得到官方人士和機構的證實。
10多億元的集資款,3分、5分甚至8分的高額利息,無疑是壓在金利斌身上的巨大而沉重的枷鎖,使其無法脫身。有人做過估算,金利斌每天一睜眼就能看到新增加的100多萬元高息欠款。
《法人》記者從公安部門獲悉,金利斌的最后一筆借貸時間是2011年4月上旬,浦發行的5000萬元。這筆巨款根本沒有經過金利斌的手,途中就被他人“劫走”用于償還個人借款了。此后,金利斌再也沒有能集資到任何一筆款項。“他面對無法償還的巨額集資,只好選擇了自焚。”曾經在金利斌公司上過班的一位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