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軍:救命稻草的代價
張進就是在這時認識馮云的。聽了情況,馮云馬上要推辭,他也認為投資當家人要面臨牢獄之災的企業太不靠譜。但當馮云知道這是一個旅游中心時,又有些心動,因為他也看到旅游市場的巨大商機。但是,僅僅是借款給旅游中心風險太大,除非自己能夠參與經營,親自監督。所以,在和張進談話的時候,馮云并沒有一口回絕,而是說再考慮一下。
這個表態讓張進覺得抓住了救命稻草,馬上向在看守所的尹軍介紹情況。尹軍也覺得這是個絕好的機會,要張進抓緊推進,同時給張進出了一個全權委托協議——張進可以代表他做出任何決定!于是,張進又拿著旅游中心的產權證找到馮云,表示愿意將房產證作為抵押來借款!
看到時機成熟,馮云提出了借款條件:除了支付利息之外,馮云要求參與經營,并且旅游中心三年內的收入馮云要分一半。這個條件一提張進就犯了難,覺得借款條件太苛刻了,絕對不是普通借款那么簡單。張進馬上將這個新情況向尹軍進行了匯報,尹軍堅決反對:這不是趁火打劫嗎?在尹軍的反對下, 借款的事情暫時擱淺了。
就在這個時候,一件更不利的事情發生了。經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處尹軍有期徒刑三年零七個月,其妻子被判處兩年。尹軍本來以為通過運作可免于起訴,出去后再借錢不是個問題,債主也不會再把旅游中心往死里逼了。可現在,尹軍權衡利弊后,決定答應馮云的借款條件。于是,張進找到馮云簽署了借款協議,全部答應了馮云的條件。
很快,1000萬元打進了旅游中心賬戶,拿到錢的債主也紛紛散去,催債危機告一段落。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隨著馮云進入旅游中心,旅游中心又進入另一場危機當中。
公司被“恩人”接管!
債務危機過后,尹軍開始上訴。他非常不放心,張進根本不懂經營,而馮云自己從來就不認識,這兩個人經營的后果會是什么?所以他必須盡快出去。但他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馮云進入公司還不到半個月,張進就到看守所訴苦。原來,馮云并不是一個人來公司參與經營,他帶來了5個人!分別安插到了旅游中心的要害部門——采購、銷售,尤其是財務部安排了一個出納、一個會計。這樣,張進已經成了擺設。
但是,馮云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雖然在商場上拼殺了很久,但各行業有其特殊性,煤礦是和煤打交道,旅游中心卻是要和人交流,而馮云還是用管煤礦的方式來管旅游中心。比如:旅游中心和很多導游、領隊之間有潛規則,要給他們提成旅游中心才能有充足的客源。但是,馮云認為這是亂花錢,堅決制止,導致旅游中心客源大減。
旅游中心再次陷入危機當中,而這時尹軍卻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