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非常獨特和易于辨別的品質
氣候條件和土壤成分的完美結合,是波爾多地區葡萄產地的基本條件,給予這里的葡萄以及最終釀成的葡萄酒一 氣候條件和土壤成分的完美結合,是波爾多地區葡萄產地的基本條件,給予這里的葡萄以及最終釀成的葡萄酒一種非常獨特和易于辨別的品質。
在過去的幾個世紀里,葡萄園遍布法國各地。但是,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產區只存在于最好的土壤上,并持續發展。
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產區地處伊勒(Isle)與多爾多涅(Dordogne)兩條河流的交匯處,最美麗的沙灘和山丘風景,一直延伸到葡萄園的盡頭。圣埃米利永和弗龍薩克地區以粘土和石灰石土質為主,而波美侯地區主要是沙礫土質。
這片產區地處海洋性溫和氣候區,位于兩河交匯處的地理位置使它更容易受到微型氣候的影響(夏季炎熱,秋季漫長且溫濕,冬季溫和干燥),有利于葡萄的緩慢成熟。
是這些具有鈣性、粘性、礫性、砂性等特質的土壤,賦予了所生產出來的葡萄酒豐厚與復雜的特點。
正是在這些得天獨厚的土地上,美樂葡萄品種找到了其偏愛的生長之地。
美樂的故鄉
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酒,同波爾多其他地區一樣,傳統上也是多種不同葡萄品種混合釀造成的,它們來自不同的土地,不同的年份,獨特且獨一無二。主要有三個品種:美樂、品麗珠、赤霞珠。
歷史淵遠的獨特品牌
詩人Ausone的回憶錄中就曾提到,這里是波爾多葡萄園區的高盧羅馬文明的偉大搖籃之一(公元前56年)。
自公元八世紀起,該地區便開始普行宗教生活,從而形成了圣埃米利永城,并建造了許多種植葡萄的修道院和濟貧院。
十一、十二世紀,阿基坦的繼承人Aliénor 和英國國王 Henri Plantagenêt 的聯姻,使得葡萄園在英國人的控制下取得飛速發展。1269年,利布爾訥港(Libourne)的建立,充分打開了葡萄酒的遠征之路。
1453年結束的《百年戰爭》和一直持續到1569年的幾次宗教戰爭期間,這里的葡萄園經歷了一個不穩定的階段。
十六世紀,該地區進入和平年代,利布爾訥城成為一個最重要的葡萄酒貿易和出口中心,使整個地區擁有了特殊的品牌和真正的獨立性。
十八世紀初,荷蘭和英國對上等葡萄酒的需求激增,使得葡萄種植面積大幅度增加(在圣埃米利永,種植面積翻了一番)。因此,到了十八世紀末,誕生了我們今天所理解的第一代名副其實的“酒堡”或“酒莊”。
十九世紀末,面對席卷整個法國所有葡萄園的根瘤蚜蟲害危機,該地區做出了反應,并于1884 年在圣埃米利永城成立了法國第一個葡萄產業聯合會。
二十世紀,產區集中力量,采用嫁接技術,使葡萄園得以生存與發展。雖然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和幾次經濟危機,葡萄園進行了自我調整和自我發展,并贏得了世界美譽。
每十年重新審定一次的分級制度
圣埃米利永葡萄酒的第一次分級始于1955年。事實上,1855年波爾多商會實施分級程序的時候,利布爾訥還未被并入波爾多地區。
近年來,為著名的葡萄種植地區比如圣埃米利永產區建立的分級體制慢慢出現,這種制度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考因素,具有嚴肅性,同時得到媒體輿論的見證。
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作為這個項目的擔保人,同意將根據1954年法令修改的這項制度付諸實施。
根據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者聯合會的法案,這個負責分級事宜的委員會由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任命(INAO),包括9個正式成員(波爾多和利布爾訥地區的代理商及批發商,釀酒專家,葡萄種植專家,土質研究人員,經濟政法界的代表)
分級制度中有兩項具有創新意識的規則:
- 注重酒莊莊主的積極性(而不是經紀人),所有希望參與分級的酒莊需要根據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的要求提交一份文件 。
- 每十年進行一次復審。
這條復審規則是圣埃米利永地區的分級制度與其他法定產區的分級制度的最大不同。她使得那些已參與分級的酒莊不能存有一點懈怠之心。同時,她也給與其他未獲得分級的酒莊前進的動力。
圣埃米利永地區的第一次特級酒莊分級程序于1955年6月16日啟動,共產生12家頂級酒莊和63家特級酒莊。
1969年11月17日的第二次分級,頂級酒莊仍為12家,特級酒莊增加為72家。
1986年5月23日第三次分級,11個酒堡被評為頂級酒莊,63家為特級酒莊。
1996年11月8日,第四次分級產生了55個特級酒莊命名,13個頂級酒莊命名。
2006年的圣埃米利永地區分級程序啟動,經過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葡萄酒和烈酒國立委員會的正式認可,于2006年9月7日,產生了46個特級酒莊命名和15個頂級酒莊命名。2008年7月1日,波爾多行政法院取消這項分級制度,于是,這一事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人們嘗試通過訴訟程序,重新使這一制度合法化。在等待最后判定的期間,2009年5月12日發布的一項法律文件承認,直到2011年的收獲季節,1996年分級制產生以及2006年新評選出來的特級酒莊和頂級酒莊將重新獲得這兩項法定命名的可能性。
分級
頂級酒莊(PREMIERS GRANDS CRUS CLASSéS)
A : Chateau Ausone
Chateau Cheval Blanc
B : Chateau Angélus Chateau Magdelaine
Chateau Beau-Séjour-Bécot Chateau Pavie
Chateau Beauséjour (Hér.Duffau -Lagarrosse)
Chateau Pavie Macquin
Chateau Belair-Monange (ex Belair)
Chateau Troplong Mondot
Chateau Canon Chateau Trottevieille
Chateau Figeac Clos Fourtet
Chateau La Gaffelière
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 1999-2009
自1999年12月起,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為“文化景觀”列入了世界遺產目錄。這是世界上第一個被列為世界遺產的葡萄種植園。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同時認定了該地區的特殊的全球性價值:
- 圣埃米利永法定產區和特級圣埃米利永法定產區占地5 000公頃
- 根據原有的行政區劃共有8個城鎮
這一景區見證了當地的文化傳統、鮮活的文明以及人類與自然和諧共建的葡萄園。所有的因素都證明了其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資格:
- 這里保留了大量的歷史遺跡 (中世紀風格的城市,臨近城鎮的羅馬教堂,巖洞,磨坊和鴿棚) 。
- 圣埃米利永葡萄園經過了幾代人幾個世紀的保護及發展,才塑造了這里鮮活且不斷演變的魅力風景。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認可了當地葡萄種植者的辛勤耕耘,正是通過他們幾代人的努力,圣埃米利永才會擁有如此美麗的山丘和斜坡。
圣埃米利永管委會
管委會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199年7月8日,那是英國國王約翰?遜?特爾與圣埃米利永鎮市民簽訂《法蘭澤憲章》的日子。憲章確認了圣埃米利永鎮市民管理他們市鎮的權利與自由。1289年,在埃德華一世的統治下,管理權擴展到了圣埃米利永鎮的司法管轄區。鑒于司法權、行政權以及經濟權的重歸,圣埃米利永管委會的名稱也由此而來。
圣埃米利永管委會擁有管理外部事物的權利,同時也管轄內部行政事務、司法以及所有牽涉到法庭管轄范圍內的事物。
在葡萄栽培及葡萄酒釀造的事務上,管委會擁有主導性地位。她監督葡萄酒的釀造,持有在橡木桶上印上火漆標志的權利,發布采摘葡萄的通告,抵制濫用和欺詐行為,銷毀不合格的葡萄酒。
一直到大革命為止,這些措施的實施有效地鞏固了圣埃米利永的盛名,它在英國被稱為“國王之酒”,路易十四更盛贊其為“神賜的花蜜”。。
在過去的幾個世紀里,葡萄園遍布法國各地。但是,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產區只存在于最好的土壤上,并持續發展。
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產區地處伊勒(Isle)與多爾多涅(Dordogne)兩條河流的交匯處,最美麗的沙灘和山丘風景,一直延伸到葡萄園的盡頭。圣埃米利永和弗龍薩克地區以粘土和石灰石土質為主,而波美侯地區主要是沙礫土質。
這片產區地處海洋性溫和氣候區,位于兩河交匯處的地理位置使它更容易受到微型氣候的影響(夏季炎熱,秋季漫長且溫濕,冬季溫和干燥),有利于葡萄的緩慢成熟。
是這些具有鈣性、粘性、礫性、砂性等特質的土壤,賦予了所生產出來的葡萄酒豐厚與復雜的特點。
正是在這些得天獨厚的土地上,美樂葡萄品種找到了其偏愛的生長之地。
美樂的故鄉
圣埃米利永-波美侯-弗龍薩克葡萄酒,同波爾多其他地區一樣,傳統上也是多種不同葡萄品種混合釀造成的,它們來自不同的土地,不同的年份,獨特且獨一無二。主要有三個品種:美樂、品麗珠、赤霞珠。
歷史淵遠的獨特品牌
詩人Ausone的回憶錄中就曾提到,這里是波爾多葡萄園區的高盧羅馬文明的偉大搖籃之一(公元前56年)。
自公元八世紀起,該地區便開始普行宗教生活,從而形成了圣埃米利永城,并建造了許多種植葡萄的修道院和濟貧院。
十一、十二世紀,阿基坦的繼承人Aliénor 和英國國王 Henri Plantagenêt 的聯姻,使得葡萄園在英國人的控制下取得飛速發展。1269年,利布爾訥港(Libourne)的建立,充分打開了葡萄酒的遠征之路。
1453年結束的《百年戰爭》和一直持續到1569年的幾次宗教戰爭期間,這里的葡萄園經歷了一個不穩定的階段。
十六世紀,該地區進入和平年代,利布爾訥城成為一個最重要的葡萄酒貿易和出口中心,使整個地區擁有了特殊的品牌和真正的獨立性。
十八世紀初,荷蘭和英國對上等葡萄酒的需求激增,使得葡萄種植面積大幅度增加(在圣埃米利永,種植面積翻了一番)。因此,到了十八世紀末,誕生了我們今天所理解的第一代名副其實的“酒堡”或“酒莊”。
十九世紀末,面對席卷整個法國所有葡萄園的根瘤蚜蟲害危機,該地區做出了反應,并于1884 年在圣埃米利永城成立了法國第一個葡萄產業聯合會。
二十世紀,產區集中力量,采用嫁接技術,使葡萄園得以生存與發展。雖然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和幾次經濟危機,葡萄園進行了自我調整和自我發展,并贏得了世界美譽。
每十年重新審定一次的分級制度
圣埃米利永葡萄酒的第一次分級始于1955年。事實上,1855年波爾多商會實施分級程序的時候,利布爾訥還未被并入波爾多地區。
近年來,為著名的葡萄種植地區比如圣埃米利永產區建立的分級體制慢慢出現,這種制度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考因素,具有嚴肅性,同時得到媒體輿論的見證。
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作為這個項目的擔保人,同意將根據1954年法令修改的這項制度付諸實施。
根據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者聯合會的法案,這個負責分級事宜的委員會由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任命(INAO),包括9個正式成員(波爾多和利布爾訥地區的代理商及批發商,釀酒專家,葡萄種植專家,土質研究人員,經濟政法界的代表)
分級制度中有兩項具有創新意識的規則:
- 注重酒莊莊主的積極性(而不是經紀人),所有希望參與分級的酒莊需要根據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的要求提交一份文件 。
- 每十年進行一次復審。
這條復審規則是圣埃米利永地區的分級制度與其他法定產區的分級制度的最大不同。她使得那些已參與分級的酒莊不能存有一點懈怠之心。同時,她也給與其他未獲得分級的酒莊前進的動力。
圣埃米利永地區的第一次特級酒莊分級程序于1955年6月16日啟動,共產生12家頂級酒莊和63家特級酒莊。
1969年11月17日的第二次分級,頂級酒莊仍為12家,特級酒莊增加為72家。
1986年5月23日第三次分級,11個酒堡被評為頂級酒莊,63家為特級酒莊。
1996年11月8日,第四次分級產生了55個特級酒莊命名,13個頂級酒莊命名。
2006年的圣埃米利永地區分級程序啟動,經過國家法定產區命名研究院葡萄酒和烈酒國立委員會的正式認可,于2006年9月7日,產生了46個特級酒莊命名和15個頂級酒莊命名。2008年7月1日,波爾多行政法院取消這項分級制度,于是,這一事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人們嘗試通過訴訟程序,重新使這一制度合法化。在等待最后判定的期間,2009年5月12日發布的一項法律文件承認,直到2011年的收獲季節,1996年分級制產生以及2006年新評選出來的特級酒莊和頂級酒莊將重新獲得這兩項法定命名的可能性。
分級
頂級酒莊(PREMIERS GRANDS CRUS CLASSéS)
A : Chateau Ausone
Chateau Cheval Blanc
B : Chateau Angélus Chateau Magdelaine
Chateau Beau-Séjour-Bécot Chateau Pavie
Chateau Beauséjour (Hér.Duffau -Lagarrosse)
Chateau Pavie Macquin
Chateau Belair-Monange (ex Belair)
Chateau Troplong Mondot
Chateau Canon Chateau Trottevieille
Chateau Figeac Clos Fourtet
Chateau La Gaffelière
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 1999-2009
自1999年12月起,圣埃米利永葡萄種植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為“文化景觀”列入了世界遺產目錄。這是世界上第一個被列為世界遺產的葡萄種植園。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同時認定了該地區的特殊的全球性價值:
- 圣埃米利永法定產區和特級圣埃米利永法定產區占地5 000公頃
- 根據原有的行政區劃共有8個城鎮
這一景區見證了當地的文化傳統、鮮活的文明以及人類與自然和諧共建的葡萄園。所有的因素都證明了其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資格:
- 這里保留了大量的歷史遺跡 (中世紀風格的城市,臨近城鎮的羅馬教堂,巖洞,磨坊和鴿棚) 。
- 圣埃米利永葡萄園經過了幾代人幾個世紀的保護及發展,才塑造了這里鮮活且不斷演變的魅力風景。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認可了當地葡萄種植者的辛勤耕耘,正是通過他們幾代人的努力,圣埃米利永才會擁有如此美麗的山丘和斜坡。
圣埃米利永管委會
管委會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199年7月8日,那是英國國王約翰?遜?特爾與圣埃米利永鎮市民簽訂《法蘭澤憲章》的日子。憲章確認了圣埃米利永鎮市民管理他們市鎮的權利與自由。1289年,在埃德華一世的統治下,管理權擴展到了圣埃米利永鎮的司法管轄區。鑒于司法權、行政權以及經濟權的重歸,圣埃米利永管委會的名稱也由此而來。
圣埃米利永管委會擁有管理外部事物的權利,同時也管轄內部行政事務、司法以及所有牽涉到法庭管轄范圍內的事物。
在葡萄栽培及葡萄酒釀造的事務上,管委會擁有主導性地位。她監督葡萄酒的釀造,持有在橡木桶上印上火漆標志的權利,發布采摘葡萄的通告,抵制濫用和欺詐行為,銷毀不合格的葡萄酒。
一直到大革命為止,這些措施的實施有效地鞏固了圣埃米利永的盛名,它在英國被稱為“國王之酒”,路易十四更盛贊其為“神賜的花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