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可追溯機制需大力推動
牛肉和豬肉價格懸殊,受暴利驅使,少數肉販動起了歪心思,通過添加硝、牛肉精、胭脂紅等將豬肉制成“牛肉”,甚至做起“手術”,將豬肉拼接在牛腿上對外出售。1月6日,明光警方破獲該案件,涉案9萬余元,犯罪嫌疑人華某某夫婦已被刑事拘留。(1月10日 《新安晚報》)
從“明膠皮凍”、“紅心咸鴨蛋”,到“致命的福壽螺”“瘋狂的辣條”,這些年中國的食品造假技術一直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不斷突破公眾的認知底線。這不,又有人搞起了“掛牛腿賣豬肉”的齷蹉勾當----華某某夫婦低價從周邊鄉鎮購買淘汰種豬或老母豬,然后用針線將豬腿“嫁接”在牛腿上,外面蒙上牛皮,縫合后偽造成牛腿出售。
不法分子何以干起了“掛牛腿賣豬肉”?無非是“利令智瘋”。市場上牛肉價格一般為三十元/斤以上,而嫌疑人購買的豬肉,成本只有6元/斤。將豬肉偽造成牛肉,就意味著獲取5倍的利潤。于是,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不法分子無節操、無底線的使用自己的智慧。比如,用胭脂紅、苯甲酸鈉、明膠、工業鹽、硝、牛肉精等化工產品浸泡豬肉,使之在色香味上類似于牛肉。再比如,通過細致的手工縫合,將豬肉和牛肉“無縫對接”。
據警方報道,“豬肉經過加工后,從外形和血色上看,非常像牛肉,很難分辨”。但假牛肉做的越真,群眾遭到的坑害就越大。據華某某交代,從作案至案發,已非法獲得9萬余元。這意味著,有將近2噸的被胭脂紅、苯甲酸鈉和牛肉精等化工用品浸泡的假牛肉流入餐桌,威脅舌尖上的安全。其危險性和危害性不言而喻。
那么,如何破解毫無底線的“掛牛腿賣豬肉”呢?首先就需要相關部門嚴格執法、重拳出擊,通過細致的排查、暗訪,將制假、售假網點一網打盡。其次要用好法律杠桿和食品黑名單制度。新版的《食品安全法》規定,“最高可以處罰貨值金額30倍的罰款”,“ 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刑事責任追究優先”。徒法不足以自行,相關部門更該嚴格執行,對不法分子施以重拳,使其不敢造假。同時,食安部門也要制定食品黑名單制度,“一次造假終身禁入”。通過法律和制度的杠桿,將問題食品擋在群眾的餐桌之外。
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部門要大力推動的是食品可追溯機制,用食品可溯化破解“掛牛腿賣豬肉”。試想,肉制品的來源、產地、屠宰日期、飼養人、制作流程等全部可以通過掃碼查詢,不法分子還有“掛牛腿賣豬肉”的空間么?因此,從長遠看,相關部門更該通過整合數據庫,研發食品終端查詢APP,讓食品“可溯化”盡快上路。唯有如此,才能破解“掛牛腿賣豬肉”之弊,維護公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