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業廠家和經銷商將如何相處?
就白酒行業而言,廠家和經銷商的關系一直都很難界定,而“矛盾”也一直存在。“廠家和經銷商的關系無非四種,買賣關系、雇傭關系、合作關系和家庭關系。但不論最終歸結為哪一種關系,這二者之間都很難維持較長時間的蜜月期。”白酒行業資深職業經理人袁春光表示。
在他看來,那種“一錘子買賣”的,可以被定義為買賣關系;“以短期利益為紐帶”的,為雇傭關系;“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可視為合作關系;只有以“未來發展為目標”的,才是家庭關系。
袁春光認為,家庭關系是廠商關系中較為穩定的關系,但建立這種“關系”并不容易。它需要廠商具備共同的價值觀;要對彼此高度信任;以未來發展為目標,不急于求成,并互相支撐、共同發展。“這樣的合作,如家庭成員一般,共同經歷風雨,日后才能共沐陽光,也只有這樣的關系才能長久。”
和諸多對渠道依賴性較強的行業一樣,白酒行業的廠家也存在“店大欺客”和“客大欺店”的現象。“只是酒行業相對重感情,砍大商,肯定是有目的,比如為了渠道下沉。”袁春光說。
一個真實的故事是,河北石家莊一道光廿五的經銷商,曾經為廠家貢獻了80%的銷量,但該經銷商還是沒能逃脫被廠家砍掉的命運。
“商家大,就會向廠家提很多要求。對廠家而言,如果品牌已經樹立的情況下,就會對經銷商提出的諸多條件頗為不滿,嚴重不滿的,就會選擇砍掉該經銷商。這一過程中,廠家雖然有過河拆橋的嫌疑,但并不代表商家沒有責任。換句話說,雙方的理由都很充分,通常說不清究竟誰對誰錯,但大多數時候,商家吃虧。”袁春光介紹說。
就如當下的郎酒和1919公司。當1919公司扛著“為消費者考慮”的大旗吶喊時,同樣有人認為郎酒也是沒有辦法才“出此下策”。雖然,諸多的行業人士都認為白酒應該歸屬于快消品,但實際上,“就與經銷商的關系而言,白酒行業中酒企因產品和品牌的稀缺性占據主導地位,而快消品領域中,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廠家間競爭非常激烈,所以爭奪經銷商的現象更為常見,相比廠家,經銷商更占主導地位。”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梁銘宣說。
在他看來,郎酒與1919公司之間的矛盾與五糧液和經銷商之間的矛盾,“本質”是一致的。酒企與經銷商關系惡化,主要是行業環境所致,禁酒令直接抑制了高端白酒需求,經銷商的庫存壓力大,現金流緊張,而酒企卻希望擴大銷量提升業績,兩者矛盾由此激化。
“實際上,廠家和經銷商之間是唇齒相依、互利共贏的關系,廠家依賴經銷商將產品推向市場,經銷商通過代理、銷售廠家產品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兩者若要求得共同發展,就應該顧全大局,從雙方利益著眼,而非看重自身利益,否則勢必會影響兩者合作關系。”梁銘宣強調。
就如砍掉大商的廠家也會受到“傷害”一樣。“在砍掉大商后,廠家通常都會面臨渠道喪失、信任度降低、給酒企樹立了更多對立面和競爭者,甚至是擾亂者。通常情況下,大商手頭都有很多庫存,如果大商低價拋貨,勢必會擾亂廠家辛苦經營的市場。”袁春光說。
“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幫持的廠商關系才有助于兩者共同渡過難關。在禁酒令及復雜的經濟環境中,白酒行業市場需求不振,但是廠家尤其是上市公司需要業績穩定股價,而經銷商需要消化庫存、賺取經濟利益。雖然白酒行業正在積極布局電商,但是當下傳統經銷商依然是最重要的銷售力量,所以酒企應該扶持經銷商而非一味壓貨,否則經銷商會倒戈,這樣勢必會加重酒企當前的困難處境。”梁銘宣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