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氏殺菌乳“后冷鏈”操作規范(試行稿)(二)
4.6 產品接收
4.6.1 商場或超市
4.6.1.1 產品到達商場或超市的中心溫度為10℃以下,凍結點以上。
4.6.1.2商場或超市應配置數量足夠的冷藏庫或冷風柜。如數量不足的,可安排多次配送,以確保產品接收后全部置于2℃-6℃的冷鏈下保存。
4.6.1.3冷藏庫或冷風柜放置區域的墻壁、地面應當采用不透水、不吸潮、易沖洗的無毒、防霉材料建造。并有有效的防蚊蠅、防鼠、防塵、防腐、通風、照明等設施。
4.6.1.4商場或超市應派專人接收,并在一小時以內將產品收入冷藏庫或冷風柜,進行冷藏保存。銷售產品順序,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且不得與非食品、有毒有害、易串味的物品混裝混放,防止污染乳品。搬運、上柜、理貨人員作業時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已過期或有嚴重污垢、已變形或已漏包的產品,不得入庫及上柜銷售。
4.6.1.5直接與乳品內包裝物接觸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時手部應保持清潔,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噴灑香水,手接觸臟物、上廁所、吸煙、用餐后,都必須洗手才能作業,防止污染乳品。
4.6.1.6商場或超市冷藏庫、冷風柜溫度應控制在2℃-6℃,冷風柜內外層溫差不應超過4℃。并作為質量控制點,商超應設專人定時檢查記錄,保證產品中心溫度在8℃以下。
4.6.1.7商場或超市應建立冷藏庫或冷風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定期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其配備的溫度測量儀器應按照計量器具檢定要求定期鑒定,確保顯示溫度與實測溫度相一致。既對生產廠家負責,也對消費者安全負責。
4.6.1.8商場或超市應配備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和專職質量員,并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對每批進貨產品的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等進行抽檢,檢查不合格不得上柜。嚴禁在無冷藏條件下銷售或促銷巴氏殺菌乳。
4.6.1.9商場或超市在乳品銷售區域應有明確的冷藏標識或冷鏈保護指示性標識,引導消費者正確采購、存放巴氏殺菌乳。或向消費者免費提供賣場內專用周轉型購物冷藏袋(筐)和冷藏冰塊,并向消費者積極宣傳產品冷鏈常識,盡量縮短產品脫離冷鏈的時間。
4.6.2 社區
4.6.2.1對于送奶上門的飲戶,送奶小車應清潔衛生,具有保溫條件,在高溫期間有降溫措施。送奶員保證產品在早上6:30以前送到飲戶奶箱(有特殊要求的飲戶除外);對于零賣經銷商,廠家應指導他們做好產品的保存工作。特別在夏季高溫期間,應采取放置冰袋等有效的冷藏措施。
4.6.2.2飲戶奶箱應安裝在通風、陰涼處,由送奶員負責進行清洗消毒,保持奶箱整潔、衛生,避免交叉污染。
4.6.2.3在高溫期間,生產廠家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向飲戶及消費者宣傳牛奶的冷藏保存常識,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投訴發生。
4.6.2.4對于社區經銷商,生產廠家應督促他們加強送奶員工的衛生管理。
4.6.2.5對于零售商,企業應配合政府部門加強市場監督,杜絕一切不利于巴氏殺菌乳零售的因素產生,保證食品安全。
4.6.3對消費者的宣傳
4.6.3.1對于訂奶戶,應在每天7點以前按時取奶、飲用,或立即放入冰箱內冷藏,盡量在當天飲完。
4.6.3.2對于零買的消費者,當購買時間超過上午8點,應建議其通過小心品嘗,注意乳品是否有變質現象發生。
4.6.3.3對于進入商場或超市購買乳品的消費者,應盡量縮短購買巴氏殺菌乳后,在冷鏈外的停留時間;或將購買巴氏殺菌乳的順序,放在購物的最后,以縮短冷鏈的中斷時間。
4.6.3.4屋頂形包裝的巴氏殺菌乳,因其保質期較長,消費者在購買后,應在保質期內盡量提前飲完。在啟封后不能一次飲完的,也應在冷藏條件下二天內飲完。
5合格與否的判據
判斷巴氏殺菌乳合格與否的依據,是國家標準GB5408.1《巴氏殺菌乳》所規定的技術指標。
6 附則
本試行稿自2005年7月11日,經業內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認可后生效:試行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