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學生飲用奶技術規范
本技術規范第5章、第6章和第9.1.1條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為保障深圳市學生飲用奶的質量水平,規范學生飲用奶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廣東省及深圳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
本規范由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深圳市晨光乳業有限公司起草。
本規范由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并負責解釋。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 李翔、周鵬、羅美中、黃曼雪、溫利峰、陳巧燕、黃錦敏。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
學生飲用奶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供深圳學生飲用的學生飲用奶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規范適用于供深圳學生飲用的學生飲用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范,然而,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4789.18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乳與乳制品檢驗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24 食品中黃曲霉毒素M1和B1的測定
GB/T 5009.46 乳與乳制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3 食品中硒的測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鉻的測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
GB 5408.2-1999 滅菌乳
GB/T 5409 牛乳檢驗方法
GB/T 5413.30 乳與乳粉 雜質度的測定
GB/T 5413.32 乳粉 硝酸鹽、亞硝酸鹽的測定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DB 440300/T 16 新鮮生牛乳質量管理規范
3 術語
學生飲用奶:由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定點企業生產的、符合本技術規范要求的、專供中小學生飲用的滅菌牛乳。
4 產品分類
4.1 學生飲用純牛奶:不添加輔料的學生飲用奶。
4.2 學生飲用調味奶:添加不超過20%的輔料的學生飲用奶。
5 技術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不得使用復原乳。
5.1.2 不得使用食品營養強化劑。
5.1.3 牛乳應符合DB440300/T 16 的規定。
5.1.4 輔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5.2 感官特性
應符合表1的規定。
5.3 理化指標
5.3.1 凈含量
單件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2的規定;同批產品的平均凈含量不得低于規范標明的凈含量。
表2 凈含量要求
5.3.2 脂肪、蛋白質、非脂乳固體、酸度和雜質度
應符合表3的規定。
5.4 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6 滅菌要求
應采用超高溫瞬時滅菌,符合GB 5408.2-1999中5.1的要求。
7 試驗方法
7.1 感官檢驗
7.1.1 色澤和組織狀態:取適量試樣于50ml 燒杯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組織狀態。
7.1.2 滋味和氣味:打開樣品包裝先聞氣味,然后用溫開水漱口,再品嘗樣品的滋味。
7.2 理化檢驗
7.2.1 凈含量:按JJF 1070 測定。
7.2.2 蛋白質:按GB/T 5009.5 檢驗。
7.2.3 脂肪、非脂乳固體、酸度:按GB/T 5009.46 檢驗。
7.2.4 雜質度:按GB/T 5413.30 檢驗。
7.3 衛生檢驗
7.3.1 汞:按GB/T 5009.17 檢驗。
7.3.2 無機砷:按GB/T 5009.11 檢驗。
7.3.3 鉛:按GB/T 5009.12 檢驗。
7.3.4 鉻:按GB/T 5009.123 檢驗。
7.3.5 硒:按GB/T 5009.93 檢驗。
7.3.6 硝酸鹽、亞硝酸鹽:按GB/T 5413.32 檢驗。
7.3.7 黃曲霉毒素M1:按GB/T 5009.24 檢驗。
7.3.8 六六六、滴滴涕、林丹:按GB/T 5009.19 檢驗。
7.3.9 殺撲磷:按GB/T 5009.145 檢驗。
7.3.10 甲胺磷:按GB/T 5009.103 檢驗。
7.3.11 倍硫磷、久效磷、甲拌磷:按GB/T 5009.20 檢驗。
7.3.12 抗生素:按GB/T 5409 檢驗。
7.3.13 微生物檢驗:按GB/T 4789.18 檢驗。
8 檢驗規則
8.1 組批規則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產線的同品種、同規格的產品為一組批。
8.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本規范規定的全部要求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對產品質量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試制鑒定時;
b) 正式生產后,如原料、工藝有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生產質量時;
c)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d) 交收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8.3 交收檢驗
交收檢驗項目包括感官、凈含量、蛋白質、脂肪、非脂乳固體、微生物。產品應經生產企業按本規范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8.4 判定規則
8.4.1 一項指標試驗不合格,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
8.4.2 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時,應對留存樣進行復檢,或在同批產品中重新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8.4.3 感官、凈含量及微生物指標不合格不得復檢。
9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9.1 標志
9.1.1 產品標簽應符合GB 7718 的規定,還應標明產品的種類(純牛奶或調味奶)和蛋白質、脂肪、非脂乳固體的含量,并在包裝盒(袋)上印制統一標志,且注明“不準在市場銷售”的字樣。
9.1.2 外箱包裝應符合GB/T 191 的規定
9.2 包裝
所有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9.3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
9.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對產品產生不良影響的物品同處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