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與加多寶為何多次對簿公堂?
一款“涼茶”為何引得王老吉與加多寶多次對簿公堂,非要爭個“你死我活”?一個優(yōu)秀民族品牌不僅需要企業(yè)的扶持,更需要法律的保護。相信王老吉勝“紅罐之爭”案會給那些企圖通過不正當競爭破壞百年老字號、損害民族品牌健康發(fā)展的企業(yè)以震懾。希望類似王老吉“紅罐之爭”案不要再重復上演。
今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開啟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航程,標志著依法治國進入新階段。《決定》指出,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更加廣闊的發(fā)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從法治上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從此次王老吉勝加多寶“紅罐之爭”案的判決書中了解到“廣東省高級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于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的產品;立即銷毀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裝裝潢的庫存侵權產品;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包括但不限于電視廣告、視頻廣告和平面媒體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
這四個“立即”正是體現(xiàn)了“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依法治國”這一理念。經濟在發(fā)展,時代在進步。我國不斷完善的司法環(huán)境已經為民族品牌的崛起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面對“紅罐之爭”,“百年民族品牌”王老吉正是通過訴諸以法律,維護了自身正當的權益,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理解和支持,得到了法律的公正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