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開展為期半年的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
自2011年6月起,海南省商務部門開始開展為期半年的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酒類經營者重復使用、轉借、偽造
自2011年6月起,海南省商務部門開始開展為期半年的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酒類經營者重復使用、轉借、偽造《酒類流通隨附單》等行為,均將被查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以白酒、葡萄酒為重點檢查品種,以檢查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溯源制度的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堅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一是對酒類備案登記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排查酒類經營者是否依法辦理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證;已辦理的是否存在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證等情況。
二是以檢查《隨附單》為重點,落實溯源制度。全面檢查酒類批發經營者購進、銷售酒類商品時是否索取和開具《隨附單》;酒類經營者是否存在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和買賣《隨附單》行為;《隨附單》是否真實完整。
三是檢查購銷臺賬制度落實情況。全面檢查經備案登記的酒類經營者建立酒類購銷臺賬情況,做到購進、銷售酒類商品有記賬,內容完整不漏項,并保留3年。
四是檢查酒類經營者索證情況。檢查經營者首次采購酒類商品是否向供貨方索取其工商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是否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對進口酒類商品是否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衛生證書》復印件。
對未執行有關規定的酒類經營者,海南省商務執法人員將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