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類商標惹爭議:“袋鼠”
“袋鼠”種類各不同 同類商標惹爭議 近日,澳洲葡萄酒生產巨頭之一柯斯拉酒莊(Casella)旗下知名品牌黃尾

近日,澳洲葡萄酒生產巨頭之一柯斯拉酒莊(Casella)旗下知名品牌黃尾袋鼠(Yellow Tail)因商標圖案使用問題,于紐約將美國葡萄酒集團(The Wine Group)告上法庭。
黃尾袋鼠葡萄酒的商標圖案為一只沙袋鼠(wallaby)。而美國葡萄酒集團旗下品牌小袋鼠(Little Roo)葡萄酒也同樣將一只大袋鼠(kangaroo)的圖案印在酒標上。黃尾袋鼠由此將美國葡萄酒集團告上法庭,要求美國葡萄酒集團立即停止使用袋鼠作為其商標圖案。
柯斯拉酒莊方面表示,美國葡萄酒集團所使用的袋鼠圖標與黃尾袋鼠葡萄酒所使用的沙袋鼠圖標相似度極高,在美國市場上令消費者難以區分。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葡萄酒集團否認自己商標侵權。美國葡萄酒集團方面稱,自己所用的商標圖案為大袋鼠,與黃尾袋鼠圖標中所使用的沙袋鼠并非同一物種。
柯斯拉酒莊常務董事約翰·柯斯拉聲稱,自己看不出這兩個商標上的袋鼠種類有何區別。
柯斯拉認為,美國葡萄酒集團選用袋鼠作為酒標圖案是別有用心之舉。他質疑,澳洲動物物種有三四千種,為什么美國葡萄酒集團偏偏選中袋鼠作為其商標圖案。
柯斯拉表示,自己希望能通過對話方式與美國葡萄酒集團進行溝通,解決這一商標問題。當被質疑到酒莊借此炒作以促進銷售時,柯斯拉說道:“當然,銷售量也許會因此有所上升。但是,品牌的構建絕非是建立在爭端之上,品牌的長期發展之路必須走在正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