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半進口葡萄酒涉嫌走私
“目前市場上的進口葡萄酒起碼有一半都是走私進來的。”昨天,一家在本地年營業額千萬級的葡萄酒批發商負責人凌純(化名)向記者透露說。走私葡萄酒因為可以逃避掉48.2%的進口關稅而售價較報關進口葡萄酒低廉很多,消費者在享受“價廉物美”的同時卻可能要承擔潛在的質量風險。
港澳成走私葡萄酒門戶
凌純告訴記者,過去主要由香港跨境走私的操作已經悄然變化,現在許多走私葡萄酒都是從澳門運過來的。香港、澳門現在都實行進口葡萄酒零關稅政策,為大批量走私提供了利好條件。
自香港取消葡萄酒關稅后,全球各地葡萄酒商涌進香港,行業中的銷售、拍賣、物流、倉儲等隨之迅速發展,業內人士指,香港葡萄酒市場潛在經濟收入達100億港元(約9億歐元)。
而更重要的,還有其巨大的“吞吐量”,“2008年凈進口量達260萬箱,2008年銷售價值高達21.7億港幣(折合美元2.79億元),幾乎相當于目前中國大陸整個瓶裝葡萄酒市場的銷售總量。”
據凌純介紹,大批進口葡萄酒到岸之后,便在澳門化整為零轉運內地。走私活動在港、澳、內地形成一條高效的運輸鏈。
避關稅批發利潤高四成
“走私這么活躍說白了還是因為利潤高。除了能逃掉近50%的進口關稅,還不用在海關倉庫存放。正常手續的話需在海關倉庫存放兩個星期,每天要支付一定的倉儲費用。不過,走私的運輸費用要比正常的高很多。”凌純算出一筆賬,在批發商環節,走私要比報關進貨大約減少40%的成本。這意味著,批發商能夠通過走私進貨賺取高出四成的利潤。
據廣東省酒類專賣管理局局長朱思旭介紹,走私進口葡萄酒主要是高檔酒,例如一瓶8年的拉菲莊紅酒在香港售價僅3萬元,而拿回內地加上48.2%的關稅后要賣到4.5萬元,于是有人就偷偷帶幾瓶、一箱混過關,一箱酒6瓶,這樣走私一趟就可獲利近6萬元,利益驅動很大。“像2005年的拉菲香港賣8000元/瓶,內地是12000元/瓶,走私幾瓶也能輕松有上萬元收益。”
凌純卻告訴記者:“大批量的中低檔酒的走私活動也每天都在周圍發生著,目前市場上的進口葡萄酒起碼有一半都是走私進來的。”
據透露,沿海地區有數不清的大小碼頭,特別是那些私人碼頭,為走私大開方便之門。“現在拿貨很多還從國外的酒廠那邊的碼頭發出就直接拉來這邊的碼頭交接,完了直接運進市區的各個倉庫里。從那邊發出貨,到擺上柜臺賣,快的話只要7天左右。”
以次充好消費者可能上當
記者走訪了幾間位于廣州市越秀區、天河區、海珠區的葡萄酒貿易行進行了解,在多間店鋪中都發現了未按規定貼中文酒標的產品。一家酒行工作人員解釋稱,因為很多消費者看到中文酒標會懷疑酒不是原瓶進口的,所以店家為迎合消費者心理就不貼中文酒標了。當記者問及走私一事時,有4家店鋪都或直接或間接承認有“水貨”賣,并一再強調“物美價廉”、“很抵買”。
朱思旭提醒消費者:“購買走私葡萄酒存在一定的風險。我們已經在香港和澳門發現了一些假酒,走私進來的酒缺乏保障,主要問題是以次充好,雖然喝不死人,但口感差些,消費者買得不值。特別對花大價錢買高檔酒的消費者,可能上當受騙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查獲走私酒視作假酒處罰
朱思旭勸告不法者,借著小碼頭大批走私進口酒風險很大,一旦被查獲將受到重罰。
然而,采訪中,凌純卻對被查的風險顯得比較淡然。“其實很難查得到的。碼頭那么多,時間又不固定,他們(海關)有多少人手來查,每天忙自己的還忙不完呢。工商要查也不怕,比如說100瓶酒里我有2瓶酒是報關進的,不管被查到哪一批酒,我都出示同一份報關材料,說是報關進的那一批,要查很難的。”
對此,朱思旭也感嘆,除非在進口時堵住,否則走私酒一旦跳過海關進來之后,查起來很困難。
但朱思旭同時強調,根據先行法規,出售沒有中文標識的進口葡萄酒是違法的。只要發現沒有合法來源、沒有中文標識的葡萄酒,就視為假酒進行處罰,沒收全部假酒并處以貨值數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