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卡斯特集團(中國)子公司高層突變
本月15日,法國卡斯特集團(中國)子公司深圳卡斯特酒業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聲明該公司在巴黎董事會的決議: 一、自2008年8月15日起,本公司決定正式撤銷總經理畢杜維先生(Mr.Xavier PIGNEL)的一切職務,畢杜維先生不能再代表本公司洽談任何生意往來的業務,由此而產生
本月15日,“法國卡斯特集團(中國)子公司”——深圳卡斯特酒業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聲明該公司在巴黎董事會的決議:
一、自2008年8月15日起,本公司決定正式撤銷總經理畢杜維先生(Mr.Xavier PIGNEL)的一切職務,畢杜維先生不能再代表本公司洽談任何生意往來的業務,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及責任,均與本公司無關。
二、對于畢杜維先生的種種行為,本公司全體股東將保留對其進行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追究之權利。
而前不久,卡聶高國際集團作為代理法國卡斯特幾種品牌葡萄酒的代理商,在東莞的一次市場推介會上卻發布了一份文件,稱法國卡斯特集團主席皮爾·卡斯特簽發的授權書,授權深圳卡斯特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畢杜維為“在中國的唯一代表,全權負責卡斯特在中國的紅酒業務”,并特別提醒文件中并沒有提到“卡斯特集團中國分公司”。
眾所周知,之前“卡斯特集團中國分公司”也就是深圳卡斯特酒業有限公司是法國卡斯特集團主席皮爾·卡斯特授權卡斯特集團在中國紅酒業務的唯一代表機構,陳光是卡斯特集團亞洲區總裁,全權負責卡斯特集團中國分公司的一切業務,畢杜維為法國卡斯特集團派駐中國分公司的經理人,任總經理職務。
至此,一方提高了被派往中國分支機構——深圳卡斯特酒業有限公司的經理人的權限,一方卻免去了總部派駐來的經理人的總經理職務。高層突變,是否預示著法國卡斯特在中國之路將要重新洗牌,此中變化引起了行業的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