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納”商標歸張裕 長城王朝“心不甘”
今后,除張裕以外的國產葡萄酒品牌將不得在產品包裝與宣傳上再使用解百納字樣。6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解百納商標為張裕所有。昨日,張裕集團表示將給出過渡期讓競爭對手調整產品外包裝。 據了解,2002年,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給張裕下發(fā)了解百納
今后,除張裕以外的國產葡萄酒品牌將不得在產品包裝與宣傳上再使用“解百納”字樣。6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解百納”商標為張裕所有。昨日,張裕集團表示將給出過渡期讓競爭對手調整產品外包裝。
據了解,2002年,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給張裕下發(fā)了“解百納”商標注冊證書,遭到了長城、威龍、王朝等企業(yè)的反對,并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撤銷張裕“解百納”商標專用權的申請書,理由是解百納是葡萄品種和品系,非張裕所獨有。張裕則認為解百納是其70年原創(chuàng)品牌。張裕集團表示,他們將給兄弟企業(yè)半年左右的過渡期調整產品外包裝,在過渡期內暫時不會考慮追究此事。
據了解,2002年,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給張裕下發(fā)了“解百納”商標注冊證書,遭到了長城、威龍、王朝等企業(yè)的反對,并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撤銷張裕“解百納”商標專用權的申請書,理由是解百納是葡萄品種和品系,非張裕所獨有。張裕則認為解百納是其70年原創(chuàng)品牌。張裕集團表示,他們將給兄弟企業(yè)半年左右的過渡期調整產品外包裝,在過渡期內暫時不會考慮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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