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窖關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獲得四川省國資委批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瀘州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關議案,具體詳見2016年5月17日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2016年8月5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問題的批復》(川國資產權〔2016〕49號文件),就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作出批復,主要內容如下:
一、原則同意本次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
二、股票發行價格應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合理確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盡快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