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專設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
為保障國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強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力量,國家將專設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分析認為,食品安全概念股或可關注。信達證券也認為,食品安全法強化監管,溯源產業迎來發展機遇。
據新京報消息,專門的食藥違法偵查辦案人員,被形象地稱為“食藥(安全)警察”,近幾年,在遼寧、河北等地也有試點。華敬鋒說,在公安部門下專設一支食品藥品違法案件偵查支隊(大隊),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行為實現了更有效的打擊,震懾力更強。
但華敬鋒說,國家層面成立一個專門的“食藥警察”機構已醞釀了一年,國務院還為此制定了相關文件。目前,公安部、食藥總局等部門正在協調,“很快會有一個結果”。未來,從中央到地方,將建立一支覆蓋全國,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專業執法隊伍。
他還介紹,上述專門機構,定名為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成立后將負責食品藥品違法案件的刑事偵查、執法工作。不過,對于新機構的歸屬、人員配置、具體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權責分工等問題,華敬鋒未給予進一步說明,只表示很快會有結果。
關于“食藥警察”機構,此前相關部門的醞釀討論方案中存在三種可能模式。第一種,是國家食藥監管部門的內設機構,改組現有的稽查局,賦予有專業基礎的食品藥品稽查人員以刑事執法權;第二種,是原食藥監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員合署辦公;第三種,是將專業偵查機構直接設在公安部門內。目前,地方“食藥警察”試點多采取第三種模式。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雖然地方試點多采用第三種模式,但國家層面的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仍有可能采取第一種模式,即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內設警察局,該局同時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一方面,全程執法可以彌補分段監管的弊端;另一方面,“食藥警察”擁有人身和財產強制權,其直接辦案有利于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對接,可對違法生產經營者產生更強震懾力。
在一個行政監管部門內設一個擁有刑事執法權的機構,這種設置并非有違常規。胡穎廉說,林業局內設“森林警察”機構(即森林公安局)已有多年,同時“森林警察”也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警種。
“食藥警察”最終會設置在哪兒,國家食藥總局和公安部目前尚未給出官方答案。不過昨日,針對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成立后與現有國家食藥總局稽查局如何分工的問題,華敬鋒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偵查局負責刑事執法,而稽查局負責行政執法,仍需兩部門通力合作,線索共享,行刑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