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嚴查過期食品 2012-04-20
深圳嚴查過期食品 2012-04-20
南方日報報道:(記者/孫穎)深圳將以大中型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監管單位,以大米、食用油、調味品、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休閑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監管品種,提高巡查頻次,集中時間段普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存在銷售過期食品情況……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將從即日起至4月27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采取五項措施整治過期食品違法行為。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表示,近期他們接到多宗關于部分超市涉嫌銷售過期食品的舉報和投訴,對群眾投訴和媒體曝光的違法行為,他們會要求相關分局、監管所立即進行立案調查,嚴格依法進行處理,并及時向媒體公開處理進展。
該人士還介紹,今年以來,他們采取各種措施嚴厲打擊包括過期食品在內的各類食品違法行為,對食品違法行為共立案223宗,結案332宗(包括部分去年立案的案件),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效率不斷提升。
根據市市場監管局昨日通報的內容,該局將采取5項措施整治過期食品違法行為。除了突出重點,加強巡查外,還會通過召開告誡會、約談會等方式,重點抓好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自查自糾工作,認真監督落實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法定責任和義務,重點加強采購、驗收、銷售、過期食品下架銷毀等關鍵環節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流入市場。此外,還會加強跨區違法案件的組織協調。保證全市范圍內監管執法行動協調統一,不留死角。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表示,他們會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快速及時對舉報線索進行核實、查處。如發現經營過期食品的,應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任何一件違法行為。對在查處過期食品違法行為中有失職瀆職的監管執法人員,該局監察部門將依法追究其失職瀆職責任。
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各分局、監管所嚴格按照市市場監管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進行處罰。經營過期食品,存在對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嚴重情形的,最高可以處以貨值金額十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食品經營許可證。
市市場監管局還提醒市民,歡迎通過12315熱線電話對各類食品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屬實的,該局將根據《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的程序、條件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