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糧食局第三倉庫國有產權轉讓公告
洛市產交公字[2011]21號
受洛陽市糧食局委托,洛陽市糧食局第三倉庫國有產權(以下簡稱洛糧三庫)通過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實施公開轉讓。
一、轉讓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
洛糧三庫位于洛陽市 河區平等街13號,成立于1950年,注冊資金472.9萬元,法定代表人王川,主營糧食和飼料的儲存、收購、批發。現有職工114人。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
洛陽市國資委擁有洛糧三庫全部國有產權。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此次產權轉讓行為經洛糧三庫主任辦公會和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經洛陽市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洛市企事改組[2011]350號)批準。
四、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截至2011年4月30日,經洛陽泰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總資產5998.76萬元,負債4673.24萬元,凈資產1325.52萬元。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準或者備案情況:
以2011年4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經河南大公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總資產5688.64萬元,負債4673.24萬元,凈資產1015.39萬元。資產評估報告經洛陽市國資委核準。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資金來源合法。(2)受讓方為企業法人時,注冊資金應為2000萬元以上,且在中國境內投資有大型的糧食購銷、加工企業;受讓方為自然人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糧食行業從業經驗,無違法犯罪紀錄和不良貸款紀錄。(3)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必須接受洛陽市企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該標的企業改制實施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新公司須同意全部安置原標的企業職工并簽訂不低于五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4)受讓方應具備的其他條件和競買成功后應履行的其他事項見備查資料《洛陽市糧食局第三倉庫國有產權轉讓受讓方應具備的其他條件和競買成功后應履行的事項》。
七、掛牌價格及掛牌期限:
洛糧三庫國有產權掛牌價格為1015.39萬元,經審核確認的合格意向受讓方五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保證金300萬元。確定受讓方后,繳納的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若不成交保證金無息退還。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公告期滿,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合資格意向受讓方,采用拍賣的方式確定受讓方。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洛糧三庫土地評估總價1346.80萬元,土地使用權處置辦法為:洛糧三庫改制后新公司向市國土部門按照改制政策申請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受讓成功后,受讓方須追加一定的貨幣投資,用于注冊資金不足部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洛陽市西工區九都路39號9層
郵編:471000 網址:www.lycqjy.cn
聯系電話及傳真:0379-63221710 63238756
聯系人:鄭昊 王守鵬
監督機構:洛陽市國資委 監督電話:0379-63936613
201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