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盛新:頒發農田產權證保障土地流轉過程農民利益 【2012-03-05】
藍盛新:頒發農田產權證保障土地流轉過程農民利益 【2012-03-05】
全國人大代表、藤縣縣委副書記藍盛新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廣西新聞網記者伍永志攝
廣西新聞網全媒體報道小組北京3月5日報道:(記者黃金獻伍永志陳仁儀)3月3日晚,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藤縣縣委副書記藍盛新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說,發展龍頭企業,推廣農業現代科技,除要留得住科技人才外,還要迫切解決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在土地流轉后產生的顧慮等問題。
藍盛新代表介紹說,結合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精神,科技創新要成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柱力量,要讓科技在現代農業發展中起核心作用,在縣一級發展、推廣、應用農業科技,除需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和留住科技人才外,還迫切需要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保障農民的利益。
“現在分田到戶了,不利于連片開發,也不利于規模生產。受到土地制約,不能用上新的技術,新的設備也用不了,科技投入沒有發揮規模效應,而且,土地流轉后,農民或多或少有一個顧慮,如果龍頭企業不做了,連片土地又被推平了,誰來復耕?收入從哪里來?這還涉及到以后的合同糾紛問題。”藍盛新代表說,為了解決這一難題,各地都在探索土地流轉的機制和模式。
藍盛新代表認為,要消除農民這一顧慮,政府引導和政策保障是關鍵,“通過制定政策,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采取龍頭企業+基地帶農戶的模式,應用農業科技新技術,實現規模生產,標準化管理,從而帶動產業發展,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在思想觀念上,不少農民還存有土地是“命根子”的戀地情結,不愿意轉出土地經營權。藍盛新代表建議,對農村土地的流轉可參照林業改革,“如為農民頒發農田土地證,確認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讓農民吃上定心丸。這樣在土地的流轉過程中農民就有了保障。”此外,藍盛新代表還建議,政府和龍頭企業還應該為流轉土地的農民提供就業、創業的培訓和支持,讓流轉土地的農民通過土地租賃穩收、參與就業增收、轉產經營創收。
作者:黃金獻伍永志陳仁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