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儲備充足,國家糧食市場調控能力顯著增強
2008年初,我國對外公開宣布國家糧食儲備和庫存達1.5億2億噸,加上社會存糧,糧食總庫存約2.5億噸,可以
2008年初,我國對外公開宣布國家糧食儲備和庫存達1.5億—2億噸,加上社會存糧,糧食總庫存約2.5億噸,可以滿足全國半年左右的糧食消費需求,全社會糧食安全有可靠保障。10年前,我國開始組建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和直屬庫三級管理框架,受國務院的委托,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的經營管理,標志著中央儲備糧管理體系從傳統的以地方為主的塊塊管理轉向以中儲糧直接管理為主的條條管理。
2004年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后,國家糧食價格支持政策由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轉變為由中儲糧為責任執行主體實施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原來的糧食收購保護價是政府定價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壟斷的產物。而糧食最低收購價則是建立在放開收購價格、收購主體多元化體制基礎上,只有當市場價格達到或低于最低收購價時,才進行收購,并且收購有一定的階段性。同時,政策收儲的糧食實行的是拍賣政策,其基本原則是在收購價基礎上加價拍賣,在指定的市場進行銷售。
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及國家大規模臨時收儲計劃的實施,使得國家掌握了較多的糧源。由于政策收儲糧食總體占市場商品糧數額較大,因而,國家糧食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拍賣基本上主導了國內糧食市場的銷售價格,發揮了價格的導向作用,成為國家引導糧食市場穩定運行的重要手段。
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金融危機的全球蔓延使得國際市場原油、糧食等大宗商品價格快速回落,國內糧食市場上小麥和稻谷價格穩中有升,玉米和大豆價格止跌回穩,并有所反彈,國家糧食收儲政策的實施有效地抵擋住了國際市場糧食價格大幅波動的沖擊,成功地發揮了“托市”的作用,對保持國內糧食市場穩定運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