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價格
壟斷價格正文壟斷資本家憑借自己在經濟上的壟斷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操縱的一種旨在保證最大利潤量的市場
壟斷價格
正文
壟斷資本家憑借自己在經濟上的壟斷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操縱的一種旨在保證最大利潤量的市場價格。
形成過程 商品的價格是以它的價值為基礎的。但在商品生產發展的不同階段,商品市場價格的決定在形式上各有不同。在簡單商品生產的條件下,商品的市場價格直接以它的價值為中心,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上下波動。個別商品生產者不可能任意抬高或降低商品的市場價格。在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階段,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自由轉移,使不同部門的利潤率趨于平均化,從而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資本主義企業所生產的商品的市場價格就以生產價格為中心,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上下波動。個別資本主義企業也不可能任意地決定或長期操縱某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但在某些采礦業和農業部門,由于存在對特別有利的土地的壟斷,這種土地上生產出來的產品價格并不是按商品的價值和生產價格來決定,而是由購買者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所決定,這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也就采取了壟斷價格的形式。自由競爭條件下出現的壟斷價格只是發生在個別部門的特殊現象,它并不能影響整個社會生產中市場價格以生產價格為中心的運動,因而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壟斷價格。在資本主義的壟斷階段,壟斷在經濟生活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限制了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轉移,使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的過程受到了阻礙。這樣,在壟斷企業控制了生產和銷售的部門里,其他部門的資本流入較為困難。它們就有可能較長期地操縱某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使其偏離生產價格所規定的運行軌道,商品的市場價格也就表現為壟斷價格,在壟斷資本主義條件下,壟斷價格一般不受生產價格的調節,成為一種起主要作用的價格形態。
壟斷企業銷售商品所規定的壟斷價格,是由這種商品的生產成本加上壟斷利潤構成的,一般高于在自由競爭條件下形成的生產價格。壟斷企業為了競爭的需要,有時也壓低商品的銷售價格,但其最終目的仍然是為了占領市場,提高商品的價格,保證最大利潤量。壟斷企業向非壟斷企業和小生產者購買生產資料(如原料、零件、配件等)所規定的壟斷價格,一般則低于這些商品在自由競爭條件下的生產價格或價值。這兩方面的壟斷價格,都是壟斷企業操縱生產和市場的結果。壟斷企業提高銷售價格,就可以在生產成本不變的情況下,獲得超過平均利潤的高額利潤;壟斷企業壓低收購價格,則可以在商品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獲得這種高額利潤。在壟斷價格上形成的高額利潤轉化為壟斷利潤,歸壟斷資本家所占有。通過壟斷價格,壟斷資本家攫取高額利潤就有了保證。
在資本主義的現實生活中,壟斷企業在規定商品價格上每每采取相互協調的方式。不少生產部門表面上由各個企業各自規定價格,實際上按照“價格領導制”的原則,由該部門最大的壟斷企業首先確定商品價格,其他企業跟隨定價。在這些部門中起“價格領導”作用的最大壟斷企業通常先規定扣除納稅后要求達到的高額利潤率即“目標利潤率”,再圍繞這個利潤率計算企業在正常情況下的生產成本和目標利潤,然后規定商品價格。在某些部門內,由于幾個大壟斷企業勢均力敵,無法形成“價格領導”,企業定價就有相當大的獨立性。但是,這些大壟斷企業在實際定價過程中,又往往是相互比較,某個壟斷企業率先定出的商品價格,每每帶有試探性質,等其他企業作出反應以后再來確定商品的實際價格,這樣無形中就達成了一種默契。在這些部門中的壟斷企業通常也是先規定出能保證得到高額利潤的"目標利潤率",然后參考或“估計”其他企業所定的價格再來規定本企業商品的市場價格。一方面壟斷企業之間在規定壟斷價格過程中進行相互協調、作出妥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削價競爭,使壟斷價格在一定水平上保持了相對穩定;另一方面各個壟斷企業自身在規定壟斷價格中從最大利潤原則出發,以高額利潤率為企業定價的首要目標,從而確定市場價格的波動幅度。因此,這種壟斷價格形成的制度,保證了壟斷企業較長期地獲得大大超過平均利潤的壟斷利潤。
壟斷價格的出現并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而是價值規律在壟斷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的進一步發展形式。首先,壟斷價格以價值為界限,整個社會商品的價值總額并不因為壟斷價格的存在而有所改變,在壟斷條件下社會上商品的價格總額仍同它們的價值總額相一致。馬克思說:“如果剩余價值平均化為平均利潤的過程在不同生產部門內遇到人為的壟斷或自然的壟斷的障礙,……以致有可能形成一個高于受壟斷影響的商品的生產價格和價值的壟斷價格,那末,由商品價值規定的界限也不會因此消失。某些商品的壟斷價格,不過是把其他商品生產者的一部分利潤,轉移到具有壟斷價格的商品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973頁)。這一原理同樣可以用來說明壟斷企業銷售產品時所規定的壟斷價格。其次,壟斷企業不可能不受限制地提高其產品的銷售價格,也不可能不受限制地壓低買進商品的收購價格。這是因為,壟斷并不能消除競爭,也不能消除同競爭相聯系的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轉移。壟斷企業之間的競爭、壟斷企業同非壟斷企業的競爭、替代品生產者的競爭、國外商品的競爭,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壟斷價格的形成起一定的制約作用。壟斷企業在規定其銷售價格時,也得考慮到價格同供需之間的關系,以及銷售量(從而生產量)同單位生產成本之間的關系;在規定其收購價格時,也必須把價格盡可能地維持在使非壟斷企業得以生存的水平,并使它們得到一定的利潤收入。反映在壟斷企業的實際定價過程中,也就表現為壟斷企業在重點考慮目標利潤率的同時,兼顧其他定價目標。例如,流行在美國各大企業的“完全成本”定價法,就是按照市場供需情況定出銷售額指標,再在這一指標上分攤固定成本,然后加上目標利潤和管理費用。所以,在壟斷價格的形成過程中,壟斷企業事實上不得不考慮客觀經濟規律的作用,不得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約。
壟斷利潤的來源 壟斷資本家通過壟斷價格而多得的價值,有一部分是來自本企業所生產的超額剩余價值。因為,由于壟斷企業壟斷了優越的生產條件和先進的生產技術,壟斷企業的雇傭勞動者就可以長時期地保持較高的勞動生產率,經常提供超額剩余價值。另一部分則來自價值和剩余價值的轉移,其中包括:本國無產階級在高價購買生活資料方面所損失的價值;本國壟斷企業以外的資本主義企業在流通中所喪失的部分利潤;本國農民和其他小生產者被迫低價出售產品和高價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方面所損失的價值;其他國家、特別是殖民地和附屬國以及經濟落后國家人民在上述情況下所損失的價值。因此,壟斷價格不過是在壟斷統治的條件下,使價值和剩余價值進行有利于壟斷資本集團的再分配的一個杠桿,整個社會的價值總額仍然不會發生任何改變,整個社會的剩余價值總額也不會發生任何改變。壟斷價格作為壟斷資本主義的一個經濟范疇,不僅體現了壟斷資本對無產階級剝削的加強,而且也體現了壟斷資本對小生產者的榨取和掠奪,以及在剩余價值再分配中對壟斷企業以外的資本主義企業的排擠和損害。所以,壟斷價格的形成和發展,必然會激化資本主義制度所固有的各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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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資本家憑借自己在經濟上的壟斷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操縱的一種旨在保證最大利潤量的市場價格。
形成過程 商品的價格是以它的價值為基礎的。但在商品生產發展的不同階段,商品市場價格的決定在形式上各有不同。在簡單商品生產的條件下,商品的市場價格直接以它的價值為中心,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上下波動。個別商品生產者不可能任意抬高或降低商品的市場價格。在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階段,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自由轉移,使不同部門的利潤率趨于平均化,從而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資本主義企業所生產的商品的市場價格就以生產價格為中心,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上下波動。個別資本主義企業也不可能任意地決定或長期操縱某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但在某些采礦業和農業部門,由于存在對特別有利的土地的壟斷,這種土地上生產出來的產品價格并不是按商品的價值和生產價格來決定,而是由購買者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所決定,這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也就采取了壟斷價格的形式。自由競爭條件下出現的壟斷價格只是發生在個別部門的特殊現象,它并不能影響整個社會生產中市場價格以生產價格為中心的運動,因而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壟斷價格。在資本主義的壟斷階段,壟斷在經濟生活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限制了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轉移,使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的過程受到了阻礙。這樣,在壟斷企業控制了生產和銷售的部門里,其他部門的資本流入較為困難。它們就有可能較長期地操縱某種產品的市場價格,使其偏離生產價格所規定的運行軌道,商品的市場價格也就表現為壟斷價格,在壟斷資本主義條件下,壟斷價格一般不受生產價格的調節,成為一種起主要作用的價格形態。
壟斷企業銷售商品所規定的壟斷價格,是由這種商品的生產成本加上壟斷利潤構成的,一般高于在自由競爭條件下形成的生產價格。壟斷企業為了競爭的需要,有時也壓低商品的銷售價格,但其最終目的仍然是為了占領市場,提高商品的價格,保證最大利潤量。壟斷企業向非壟斷企業和小生產者購買生產資料(如原料、零件、配件等)所規定的壟斷價格,一般則低于這些商品在自由競爭條件下的生產價格或價值。這兩方面的壟斷價格,都是壟斷企業操縱生產和市場的結果。壟斷企業提高銷售價格,就可以在生產成本不變的情況下,獲得超過平均利潤的高額利潤;壟斷企業壓低收購價格,則可以在商品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獲得這種高額利潤。在壟斷價格上形成的高額利潤轉化為壟斷利潤,歸壟斷資本家所占有。通過壟斷價格,壟斷資本家攫取高額利潤就有了保證。
在資本主義的現實生活中,壟斷企業在規定商品價格上每每采取相互協調的方式。不少生產部門表面上由各個企業各自規定價格,實際上按照“價格領導制”的原則,由該部門最大的壟斷企業首先確定商品價格,其他企業跟隨定價。在這些部門中起“價格領導”作用的最大壟斷企業通常先規定扣除納稅后要求達到的高額利潤率即“目標利潤率”,再圍繞這個利潤率計算企業在正常情況下的生產成本和目標利潤,然后規定商品價格。在某些部門內,由于幾個大壟斷企業勢均力敵,無法形成“價格領導”,企業定價就有相當大的獨立性。但是,這些大壟斷企業在實際定價過程中,又往往是相互比較,某個壟斷企業率先定出的商品價格,每每帶有試探性質,等其他企業作出反應以后再來確定商品的實際價格,這樣無形中就達成了一種默契。在這些部門中的壟斷企業通常也是先規定出能保證得到高額利潤的"目標利潤率",然后參考或“估計”其他企業所定的價格再來規定本企業商品的市場價格。一方面壟斷企業之間在規定壟斷價格過程中進行相互協調、作出妥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削價競爭,使壟斷價格在一定水平上保持了相對穩定;另一方面各個壟斷企業自身在規定壟斷價格中從最大利潤原則出發,以高額利潤率為企業定價的首要目標,從而確定市場價格的波動幅度。因此,這種壟斷價格形成的制度,保證了壟斷企業較長期地獲得大大超過平均利潤的壟斷利潤。
壟斷價格的出現并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而是價值規律在壟斷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的進一步發展形式。首先,壟斷價格以價值為界限,整個社會商品的價值總額并不因為壟斷價格的存在而有所改變,在壟斷條件下社會上商品的價格總額仍同它們的價值總額相一致。馬克思說:“如果剩余價值平均化為平均利潤的過程在不同生產部門內遇到人為的壟斷或自然的壟斷的障礙,……以致有可能形成一個高于受壟斷影響的商品的生產價格和價值的壟斷價格,那末,由商品價值規定的界限也不會因此消失。某些商品的壟斷價格,不過是把其他商品生產者的一部分利潤,轉移到具有壟斷價格的商品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973頁)。這一原理同樣可以用來說明壟斷企業銷售產品時所規定的壟斷價格。其次,壟斷企業不可能不受限制地提高其產品的銷售價格,也不可能不受限制地壓低買進商品的收購價格。這是因為,壟斷并不能消除競爭,也不能消除同競爭相聯系的資本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轉移。壟斷企業之間的競爭、壟斷企業同非壟斷企業的競爭、替代品生產者的競爭、國外商品的競爭,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壟斷價格的形成起一定的制約作用。壟斷企業在規定其銷售價格時,也得考慮到價格同供需之間的關系,以及銷售量(從而生產量)同單位生產成本之間的關系;在規定其收購價格時,也必須把價格盡可能地維持在使非壟斷企業得以生存的水平,并使它們得到一定的利潤收入。反映在壟斷企業的實際定價過程中,也就表現為壟斷企業在重點考慮目標利潤率的同時,兼顧其他定價目標。例如,流行在美國各大企業的“完全成本”定價法,就是按照市場供需情況定出銷售額指標,再在這一指標上分攤固定成本,然后加上目標利潤和管理費用。所以,在壟斷價格的形成過程中,壟斷企業事實上不得不考慮客觀經濟規律的作用,不得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約。
壟斷利潤的來源 壟斷資本家通過壟斷價格而多得的價值,有一部分是來自本企業所生產的超額剩余價值。因為,由于壟斷企業壟斷了優越的生產條件和先進的生產技術,壟斷企業的雇傭勞動者就可以長時期地保持較高的勞動生產率,經常提供超額剩余價值。另一部分則來自價值和剩余價值的轉移,其中包括:本國無產階級在高價購買生活資料方面所損失的價值;本國壟斷企業以外的資本主義企業在流通中所喪失的部分利潤;本國農民和其他小生產者被迫低價出售產品和高價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方面所損失的價值;其他國家、特別是殖民地和附屬國以及經濟落后國家人民在上述情況下所損失的價值。因此,壟斷價格不過是在壟斷統治的條件下,使價值和剩余價值進行有利于壟斷資本集團的再分配的一個杠桿,整個社會的價值總額仍然不會發生任何改變,整個社會的剩余價值總額也不會發生任何改變。壟斷價格作為壟斷資本主義的一個經濟范疇,不僅體現了壟斷資本對無產階級剝削的加強,而且也體現了壟斷資本對小生產者的榨取和掠奪,以及在剩余價值再分配中對壟斷企業以外的資本主義企業的排擠和損害。所以,壟斷價格的形成和發展,必然會激化資本主義制度所固有的各種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