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商標權
此前,廣藥集團聲稱,加多寶租用的紅罐王老吉商標使用權于2010年5月就已經到期,并于去年年底向加多寶發出了正式終止授權的律師函,如需續約,必須重談合作。
廣藥集團認為,2001年,時任該集團總經理李益民在收了香港鴻道集團(加多寶的母公司)控制人陳鴻道300萬元賄賂下,廣藥集團簽署的商標授權應該是無效的。然而,加多寶是次在新聞發布會上依舊表態,紅罐王老吉商標使用權是到2020年。
李益民在任期間,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下的商標續租合同是否有效尚無定論。2005年7月,廣州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李益民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因此,法律界有兩種觀點,其一認為李益民個人受賄案已經結案,而王老吉商標租賃合同屬法人企業之間的合作合同,故個人賄賂案不會影響合同的有效性。
而另一種觀點認為,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又或者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可視為無效。因此,若裁定香港鴻道集團系惡意串通李益民簽署的合同損害了廣藥集團的利益,有被裁定為無效的風險。
因此,鴻道集團只能曲線自救,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王老吉藥業)成為獲得王老吉商標使用的另一條通路。
2004年,廣州藥業旗下的原王老吉藥業改制引進戰略投資方香港同興藥業,與廣藥集團同為王老吉藥業第一大股東,廣藥集團與王老吉藥業簽訂《商標許可合同》,授予王老吉藥業對“王老吉”在食品、藥品上和金龍牌、廣州牌共5個商標的獨家使用權,期限自《商標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廣藥集團不擁有王老吉商標所有權之日止。
同興藥業與鴻道集團淵源頗深。同興藥業出資人之一徐展堂與陳鴻道同為東莞人,2005年,加多寶在福建石獅市祥芝鎮投資3000萬美元建廠,由同興藥業董事、股東之一黃光漢陪同陳鴻道考察該項目,同興藥業另一股東黃宜弘與黃光漢均為福建泉州人。
本報記者根據公開信息了解到,陳鴻道早年與眾多廣東人一樣偷渡去香港,從事貿易起家,后歷經艱辛成為新加坡最顯赫的飲食集團楊協成(香港)公司總經理,深度涉足飲料行業。中途認識王老吉海外家族,獲得紅罐王老吉涼茶配方。
2007年、2010年,黃光漢、徐展堂相繼病逝。同興藥業董事會大變,新任三名董事為王健儀、李達民和加多寶集團前發言人景雨淮,因此,同興藥業亦可視為鴻道集團間接進入王老吉藥業的橋梁。
今年3月,廣藥集團公布由王老吉藥業代售其旗下另一品牌白云山涼茶,現任王老吉藥業董事長王健儀公然反對,聲稱此決策并沒有通過另一大股東香港同興藥業首肯,亦沒有通過股東大會的同意而擅自發布。
王健儀亦稱,2004年底,廣藥集團與同興藥業合資成立王老吉藥業時,雙方曾簽署商標統一承諾書,即廣藥集團同意將其擁有的內地“王老吉”商標所有權有償轉讓到合資企業,同時同興藥業也承諾,盡力協助王老吉后人王健儀將其擁有的“王老吉”40多個海外商標所有權有償轉入到合資企業。
“此承諾當時已經獲得廣藥集團和地方政府的批示,至今保存。”王健儀說,“但是廣藥集團至今沒有兌現其承諾,以至王老吉海外商標權亦無法注入到合資公司中。”
據廣藥集團總經理李楚源透露,3月23日曾專門召開王老吉藥業董事會討論商標權問題,而當日董事長王健儀卻并未出席。
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強調,王老吉商標內地所有權為廣藥集團,這是不可更改的前提,廣藥集團新的十二五大健康產業規劃亦是在此基礎上提出并實施的。“廣藥集團也一直在和多加寶進行品牌續租的洽談,廣藥希望合作雙方共同把蛋糕做大,獲得雙贏。”該負責人說,至于將商標權注入到王老吉藥業之事,其表示廣藥目前沒有此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