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牌名字一定要讓人耳目一新
品牌名字一定要讓人耳目一新,以及獨特銷售賣點,否則你很難讓消費者記住或從蕓蕓眾產品脫穎而出; 對于新
品牌名字一定要讓人耳目一新,以及獨特銷售賣點,否則你很難讓消費者記住或從蕓蕓眾產品脫穎而出;
對于新生酒廠來說,你的產品名字,必須把握這五個方面:
一是,讀起來要朗朗上口,不拗口;
二是,品牌名字當年很紅火,能夠迅速喚起消費者記憶;
三是,或與地方特色、社會的民俗民風文化或與當地標志性的東西有一定的聯系;
四是,產品的名字一定要有一定的延伸性。
特勞特甚至認為這是最重要的營銷決策。一個好的名字能讓產品瞬間在消費者頭腦中生根并引發正面聯系。
至于獨特產品銷售賣點,這對于新生酒廠來說,可能很具挑戰性,但卻是最容易做到的,因為獨特的銷售賣點,往往多是概念性的價值點,并非一定要依托真正的技術支撐和工藝支撐等。
因為小企業,一是沒有能力進行顛覆性的創造新的功能賣點,二是即使有你能力創造改變主流觀念的獨特賣點,但是也沒有能力進行推廣教育消費者,推廣力不到,公信力就不足,很容易成為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