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有望列入法律體系
此次《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增加了“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內容,引起保險業界的高度關注。據介紹,一旦立法通過,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將成為進入國家法律體系的強制責任保險。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正在一些地區施行的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依據的還是環保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下發的 《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沒有進入法律層面。
“考慮到我國食品安全領域面臨的嚴峻形勢,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立法并非偶然。”保險業人士表示,引入強制保險的機制,有利于企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更重要的是,通過保險的經濟補償手段,消費者能夠得到及時的經濟補償。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由食品流通領域經營企業投保并繳納保險費,主要承擔食品銷售企業由于疏忽和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異物,造成的消費者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補償。以平安財產保險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條款為例,其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解釋為,“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合同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者現場提供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事實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我國早就存在,只是投保率極低而未受關注。據《中國保險報》報道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包括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餐飲場所責任保險、餐飲經營者責任保險等)一年保費收入不到5000萬元。主要經營公司中,人保財險經營食品安全類責任保險一年保費1500多萬元,長安責任保險截至目前累計實現保費收入500多萬元,在財產險中的占比微乎其微。
目前食品安全責任險的投保率非常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有一些企業卻投保了產品質量責任保險。他坦言,應該還是跟企業的投保意識有關,就公眾安全責任險來說,國內企業幾乎沒有人投保的,所以發生事故的話受害人往往只能與責任人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