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
不準委托加工
不準貼牌生產
不準分裝生產
不準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
不準使用牛、羊乳以外原料乳生產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從乳粉原料到銷售環節全程嚴加規范,要使我省成為全國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和消費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區之一。其中八大舉措值得關注。
據悉,我省已成立了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今后,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將作為對地方和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我省還將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依照國家規定,對相關刑事案件將快審快判,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大舉措
1原料和出廠產品全項目批批檢驗
奶站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對不合格生鮮乳制品要主動報告,生鮮乳制造企業需進行無害化處理,嚴防不合格生鮮乳流入市場。生產企業須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對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產品出廠全項目等實施批批檢驗。
2產品專柜專區銷售試行藥店專柜銷售
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準委托加工,不準貼牌生產,不準分裝生產,不準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不準使用牛、羊乳(粉)以外原料乳(粉)生產。我省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實行許可管理,貨源需列入政府監管部門公示目錄合格產品,專柜專區銷售,并試行藥店專柜銷售。
3保質期不足1月應醒目提示
對距離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醒目提示。對當日保質期滿的,應當立即下架退市。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的,應當采取退市和無害化處理措施,防止問題產品再次流入市場。
4進口奶粉無中文標簽一律退貨或銷毀
我省將嚴格執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制度,嚴禁進口未注冊境外企業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口奶粉要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保質期不足3個月不予受理。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我省境內分裝,無中文標簽標識的產品,一律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5乳企“誰生產誰負責”經銷“誰銷售誰負責”
奶畜養殖者、奶站及生鮮乳運輸企業出現質量問題,按“誰飼養,誰負責,誰運輸,誰負責”原則追責。嬰幼兒配方乳粉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事故,按“誰生產,誰負責”原則追責。經銷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按“誰銷售,誰負責”原則追責。消費者可及時索要票據,以便維權。
6全省范圍內對乳企集中清理整頓
在全省范圍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頓和再登記再審核行動,特別對奶源質量無保障和技術、設備設施、檢驗檢測落后企業,堅決予以淘汰。各級政府要通過適當財稅政策,鼓勵企業建奶源基地、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等,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鼓勵和支持企業兼并重組。
7乳粉產品信息電子化從奶源到消費都能查
推行乳粉產品電子信息化管理,對產品從奶源到消費的全過程全鏈條跟蹤管理,對產品全過程可查詢、可追溯。記錄應當真實并有一定保存期。
8違法違規“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
要求有關部門向社會及時公布并實時更新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口商和產品名錄,包括產品包裝式樣和標簽,便于消費者和社會各界識別產品真偽,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和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者“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