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多數可以自帶飲料
影院多數可以自帶飲料
“不帶外食”這個被默認為“天經地義”的規定,如今有了新說法。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前日代表中消協公開表態:“影城該行為涉嫌‘霸王條款’。”記者就此走訪廈門影院發現,雖然規定不帶外食,但影院多數睜只眼閉只眼,一般的飲料都可以公開帶進影院觀影。
10元的可樂,15元的爆米花,比市價高出一倍的飲料價格……這是多數影院的消費標準,“不讓自帶,但自己卻賣這么高的價格”是消費者抱怨最多的地方。
據公開報道,早在2003年,一名消費者在某影城觀影時因自帶飲料被工作人員阻攔,并由此導致未能觀影,該消費者遂以“侵害消費者權益”為由將該影院告上法庭。不過,法院最終駁回了該消費者訴訟,理由是影院已事先提示告知,且影院該管理營業規則不為法律所禁止。而影院提供的食品價位雖遠遠高于零售超市,但法院認為依然在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以自愿、公平的經營準則來追求合法的商業利潤最大化,其經營手段和方式,同樣受法律保護。
而如今,中消協的最新表態又將這個已經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規定推上了風口浪尖。邱寶昌表示,如果影院從安全角度出發,此類規定無可厚非,影城所售食品價格也應公平合理。但如果影院銷售食品價格遠遠超出普通超市,那就是影院利用其優勢牟利,影院此類規定是否屬于“霸王條款”,主要取決于是否公平合理。
記者來到SM廣場某大型影院看到,在大廳的醒目位置都標明了“禁止外帶食物”的字樣,宣傳架后面的紅色標志桿上,也印有“請寄存外帶食品”字樣,而在電影票背面的《小字觀影須知》中也有同樣規定。隨后記者走訪了幾家市區的大型影院,大廳均有標明類似規定。
“雖然是明文規定,但是并不嚴格,帶水之類的都是可以的。”金逸影城市場部相關負責人陳先生對此表示,影院的規定主要是禁止顧客帶味道很大的食物進去觀影,怕影響到其他顧客,比如漢堡包、鹵味等,如果只是水、飲料的話,我們都不會阻攔,多數都會讓顧客帶進去。采訪中,多數廈門影院的做法都與陳先生所說的相似。“甚至是冰淇淋我們都是睜只眼閉只眼就讓顧客帶進去了,只要不影響其他顧客。”萬達影城值班經理告訴記者,主要也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對于高價銷售食物,業內人士林先生則表示,影院利用市場優勢進行終端銷售,是不少影院利潤來源的一部分,雖然高價銷售,可能有違市場公平交易,但是這似乎也成了大家習以為常的事,就像去KTV買吃的東西都比外面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