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工業優化稅收政策建議
1、建議國家進一步擴大增值稅征管范圍,減少營業稅納稅條目 盡管在增值稅改革后,機器設備可以抵扣進項稅
1、建議國家進一步擴大增值稅征管范圍,減少營業稅納稅條目
盡管在增值稅改革后,機器設備可以抵扣進項稅,但對于制造型企業而言,廠房基建費用仍是一筆非常大的支出。施工單位在造廠房時,盡管取得了鋼材、混凝土等增值稅發票,但施工單位繳納營業稅,取得的增值稅發票無法抵扣。而工廠取得施工單位開具的工程發票后,也無法抵扣進項稅,造成了重復征稅。建議進一步擴大增值稅征管范圍,減少營業稅納稅條目,避免重復繳稅,降低企業負擔。
2、進口設備增值稅在進口環節直接免稅
因企業從購進設備到最終順利投產,一般需要一段時間,在投產前建造廠房、采購設備、招聘培訓等均需要大量資金。新增值稅法實施后,進口設備的增值稅雖然可以抵扣,但從企業支付增值稅到最終實現抵扣,存在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加大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因此,建議對于進口設備增值稅的征收由目前實行的先征收后抵免的政策更改為進口環節直接免稅。
3、適度降低增值稅稅率
目前經濟形勢依然嚴峻,急需拉動國內消費,擴大內需,以推動經濟發展。目前全國增值稅率主要為17%,飲料涉農企業購進農產品原料的增值稅為13%,但飲料企業需要按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顯然稅負不合理。因此,建議適度降低增值稅稅率,調整涉農飲料制造行業增值稅率為13%或15%。
4、適度降低所得稅稅率
目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10中國經濟正在面臨著新一輪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增加以及人民幣升值等巨大壓力,企業利潤大幅度降低,企業負擔日益沉重,建議適度降低涉農企業的所得稅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