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銷毀侵權葡萄酒219件
因銷售侵犯華夏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葡萄酒,12日,福州海峽糖酒批發市場116號副食品商店經營者林某被臺江區工
因銷售侵犯“華夏”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葡萄酒,12日,福州海峽糖酒批發市場116號副食品商店經營者林某被臺江區工商局罰款6620元。
日前,根據中糧集團投訴,臺江區工商局檢查大隊對位于福州海峽糖酒批發市場116號的副食品商店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副食品商店經營者林某自2008年開始陸續購進華夏珍品葡萄酒試銷,每件(6瓶/件)售價51元至54元不等。2009年底,林某再次從煙臺皮雅曼葡萄酒有限公司購進了225件華夏珍品系列葡萄酒。
日前,根據中糧集團投訴,臺江區工商局檢查大隊對位于福州海峽糖酒批發市場116號的副食品商店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副食品商店經營者林某自2008年開始陸續購進華夏珍品葡萄酒試銷,每件(6瓶/件)售價51元至54元不等。2009年底,林某再次從煙臺皮雅曼葡萄酒有限公司購進了225件華夏珍品系列葡萄酒。
經執法人員調查,林某所銷售的華夏系列葡萄酒外包裝及酒瓶正面瓶貼均以長城為背景,并突出使用“華夏”商標,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購買了正品“華夏”葡萄酒。此舉侵犯了中糧集團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執法人員現場暫扣了尚未售出的219件侵權葡萄酒。
12日,臺江區工商局沒收、銷毀了侵權葡萄酒219件(計1314瓶),并對林某罰款66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