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納您貴姓?
幾款葡萄酒,聽朋友介紹說“解百納”不錯,但是令劉女士疑惑的是,市面上冠以“解百納”品牌的葡萄酒有好幾種,究竟哪種是比較好的呢?
“解百納”商標歸屬問題已經爭議了8年,爭議雙方中國葡萄酒行業的龍頭企業張裕集團和中糧酒業、王朝、威龍等十幾家葡萄酒生產廠家對于“解百納”屬于張裕集團的商標還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稱爭論不止,并且最終走上了法律程序。近日,“解百納”商標案有了最新進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國家商標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對商標進行重新裁定。
■“解百納”商標案始末
記者在張裕集團的網站以及相關資料中了解到,1931年,煙臺張裕創立“解百納”商標,并于1936年向當時的中華民國實業部商標局申請注冊,1937年獲得核準。張裕公司曾于1959年、1985年和1992 年,三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解百納”商標注冊申請,但只獲準“備案使用”。2001年,張裕公司再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解百納”的商標注冊申請,國家商標局2002年4月14日核準注冊。
不過這一核準剛剛結束,便遭到了國內幾乎所有葡萄酒巨頭的強烈反對,2002年6月,威龍等企業聯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撤銷張裕公司“解百納”注冊申請書,理由是“解百納”乃是葡萄酒制作原料的通用名稱,并不能由一家企業獨占。
2002年7月10日,在核準注冊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國家商標局再次作出了《關于撤銷第1748888號“解百納”注冊商標的決定》,認為“ 解百納”是紅葡萄酒的原料品種的名稱,對該注冊商標予以撤銷。張裕不服,此案由此進入了漫長的行政復審。
2008年6月,長城、威龍、王朝等十幾家葡萄酒生產企業一致認為,“解百納”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稱,是釀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行業的公共資源,任何企業都無權私自占有,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聯合提起訴訟。爭議由此上升到了法律訴訟階段。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應當審查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書,并令商標評審委員會就本案爭議重新做出裁定。
■“解百納”到底是啥?
在業界引起如此大爭議的“解百納”到底是啥?作為普通消費者,記者昨日首先走訪了幾家超市酒類專柜。在一家超市記者看到,張裕、長城、王朝、等多個國產廠商都有標注有“解百納”三個字的葡萄酒,不過仔細觀察,僅有張裕的“解百納”葡萄酒包裝上有字母“R”,也就是說,目前“解百納”屬于張裕的注冊商標。
而價格方面,張裕“解百納”價格高一些,大部分在100元以上,王朝、威龍、長城等品牌的“解百納”葡萄酒,價格則基本上在百元以內。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消費者,發現消費者對“解百納”似乎并不十分熟悉。“好像是張裕的牌子吧,廣告上見過。”一位消費者對記者表示,談到選購葡萄酒的標準,“我還是考慮價位。”
業界對于“解百納”的解釋更加溯本追源。中國釀酒工業協會葡萄酒分會的一份文件中解釋稱,“解百納”一詞是由法文“Cabernet”一詞的音譯,其正確發音為“嘎百納”(“嘎”與“解”這兩個字在南方口音中是相似的),在我國葡萄與葡萄酒行業是“赤霞珠”、“品麗珠”、“蛇龍珠”的通稱。自引進以來,東起煙臺,西至新疆,被大面積種植,已成為我國主要的釀造紅葡萄酒的原料。因用“解百納”品系釀造的葡萄酒具有典型特色,被稱為“解百納型葡萄酒”。
■爭的不是名 是市場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當事雙方卻有截然不同的解讀。張裕方面對媒體表示,在沒有最終取消注冊商標之前,張裕并沒有失去對“解百納”的擁有權。而對方也表示,判決結果將商標發回重審,有利于整個葡萄酒行業的健康發展。
不過記者昨日致電張裕集團總部以及中糧酒業,雙方對此事都三緘其口。張裕集團業務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此事的相關信息不便透露。
而中國釀酒工業協會葡萄酒分會會長王祖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對于“解百納”事件,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已經早有結論,不會再對媒體有新的表態。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發現,早在2008年7月24日,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發表一份聲明:“解百納”是釀造紅葡萄酒的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