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思旭:白酒消費稅調整是趨勢
近日,“白酒消費稅改革政策年內出臺”一說可謂是沸沸揚揚。為此,糖酒快訊網記者致電中國酒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就此事進行了咨詢。
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所長、主任朱思旭表示:“消費稅調整是趨勢,目前,消費稅復合征收的方式已與市場發展不相適合。當前,從量、從價的復合征收方式對價格較高的高端酒有利,這有悖于行業由‘名酒’向‘民酒’靠攏的趨勢,也不符合財稅改革‘一增一減’的主線思路。”
據悉,國家整體的財稅改革主線是把“兩高”(即高檔消費品和服務)納入征收范圍,而日常必需消費品則剔除出征收范圍,這體現了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節能降耗、消費升級,以及彌補地方財力空缺等意圖。
“國際慣例是誰消費就向誰征稅,白酒向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是對行業、社會、消費者比較有利的。”對于宋書玉所提到的消費者改革方向,朱思旭是比較認同的。他認為,這首先有利于各地方政府重視對酒業的管理和規范。比如以前按生產企業征稅,不管是廣東還是北京銷售的五糧液,稅收都會劃歸四川,但四川相關部門又無法監管廣東或者北京的銷售市場。而如果改為流通環節征稅,那么當地的稅收部門必然會更加積極主動的重視這一市場的規范性;其次,此舉亦可防止稅收流失。在以往的實踐中,生產企業征稅后,產品的具體流向和價格是難以監管的。改為向流通環節征稅后,只要做好流通環節的監管,各個環節產生和繳納的稅費就可一目了然;再次,從流通環節增稅,有利于稅收的透明化,對消費者而言,可以清楚地知道酒的成本和為此所繳納的稅費,增加納稅人的意識。
關于消費稅的調整,朱思旭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去掉從量計稅,保留從價計稅,但從價計稅應按酒精度的差別來納稅。”
在他看來,從量、從價的復合稅改為從價計稅是較為合理的?,F在白酒消費的主力是中產階級,其消費的主流產品則是中低端產品,從量計稅的話,對生產、從事中低端酒的企業來說會大幅增加成本,而高端酒受此影響則較小。他以廣東某生產中低端酒的企業為例,說該企業一年銷售兩億瓶酒,需多納約1億元的從量稅。而從量稅取消后,該企業就可以把這部分錢回饋到消費者端,從而降低消費者的購酒花費。
此外,他還建議按酒精度來征稅,對酒精度較高的酒高額征稅,對酒精度較低的酒則適當減少征稅額,進而推動白酒低度化。
其后,記者又致電了兩家白酒企業的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目前是按照現有稅收政策在執行,對消費稅將發生變化的消息并不清楚,但同時,他們也說,一旦上述政策塵埃落定,必將對行業整體產生重要影響。
而在經銷商方面,對向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的改革方向則大多不太認可,他們表示,這會增加經銷商的賦稅負擔,讓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除此之外,行業智業機構的人士則普遍認為,中國白酒行業要推動消費稅向流通環節轉移,將涉及到終端的誠信度、各地經濟情況差異等眾多因素,政策的出臺,必須有相關的配套及監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