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白酒40余件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林榮輝)原本普通的商品,只要包裝上寫有“xx特供”、“專供”等標識,身價便大漲,而且很容易獲得消費者的青睞。實際上,在產品包裝上寫有“專供”、“特供”字樣,只是商家的一種廣告手段或者是經營手段,實際情況則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兒。近日,陵縣工商部門針對部分商品濫用“特供”、“專供”標識,開展專項行動,查找市場上披著“專供”、“特供”外衣的商品。
據介紹,本次專項清理整頓行動重點整治的范圍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飲料、香煙、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費品及上述商品的生產經營者;大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零售市場、煙酒銷售店、賓館飯店等銷售場所;電視、報紙、期刊、廣播、互聯網等廣告發布媒體。本次專項清理整頓行動將集中清理假借“特供”、“專供”或類似名義推銷商品、服務,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利用與國家機關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地點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的名稱,及利用國宴、國賓等內容宣傳“特供”、“專供”、“專用”或類似內容;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的假冒偽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商品;含有“特供”、“專供”等其他已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內容等。
專項行動中,發現使用“特供”、“專供”及類似內容的,責令當事人停止相關違法廣告宣傳并責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撤除市場上流通的違法商品包裝、標簽;嚴厲查處假借“特供”“專供”或類似名義推銷商品、服務并故意作引人誤解宣傳的廣告行為;對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的假冒偽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商品及廣告,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
截至目前,該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46人次,檢查各類生產經營主體435家,查扣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白酒4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