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應明確區分標準
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應明確區分標準,這樣功能食品才不能打擦邊球,保健概念食品也不會亂象叢生。因此有必
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應明確區分標準,這樣功能食品才不能“打擦邊球”,“保健概念食品”也不會亂象叢生。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明確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分標準,進而具體規定食品廣告要求;消費者可以通過包裝上的標志辨別食品和保健品。
除猴菇餅干、“高鈣富硒大米”、“竹營養米”,“麥飯石大米”之外,市場上還有“無反式脂肪酸”的餅干和點心、“無添加蔗糖”的香甜麥片、“天然健康”的果蔬干等等。那么,這些打擦邊球的保健概念食品,對食品安全有何影響,它們又是否有效呢?
在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看來,在廣告中運用“養胃”等宣傳語,是否違法難以判斷,一方面,“養胃”并不屬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所確定的27項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圍;另一方面,“養胃”等用語并非專業醫療用語,嚴格來講,“養胃”并不能直接解釋為治療胃病。
但宋華琳也指出,大量“打擦邊球”的功能性食品的出現,不僅容易誤導消費者,也形成食品安全監管的灰色地帶;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明確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分標準,進而具體規定食品廣告要求;消費者可以通過包裝上的標志辨別食品和保健品,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標志規定》,保健食品標簽上應當標有保健食品專用標志“藍帽子”。
